四十一条第二款,嗯,第二段算是第二款吧,小弟我不是学法律的,如果说得不对请见谅。
专利法实施细则 同意申请人在同日(指申请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试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在申请时分别说明对同样的范明创造已申请了另一专利;未作说明的,依照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关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处理。


就是这个,企业去申请专利现在走的都是电子系统,那么,电子系统中有地方对某个专利既申请了实用新型又申请发明有所说明吗?
如果我不说明,就直接把这两份专利通过电子申请系统提交了会怎么样。我知道实用新型是备案制的,那么会很快也很容易授权,那么到时候是否发明的那份无法授权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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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运嘉文  版主 | 2013-6-29 19:40:45
好像是在请求书里,有个地方可以勾选吧。
楼下,请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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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舞笑三少  注册会员 | 2013-7-1 16:26:39
顶楼上,对的如图所示,请求书第二页
蝶舞笑三少  注册会员 | 2013-7-1 16:28:15
顶楼上,如图所示
cat_zz2007  注册会员 | 2013-7-1 17:16:35
如果同日申请未说明的,是不是发明的范围缩小点,只要与实用新型不构成同样的发明创造就依然能授权?
景运嘉文  版主 | 2013-7-1 19:51:20

回 cat_zz2007 的帖子

cat_zz2007:如果同日申请未说明的,是不是发明的范围缩小点,只要与实用新型不构成同样的发明创造就依然能授权? (2013-07-01 17:16) 
只要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不一样就行了。
对着风说爱你  认证会员 | 2013-7-1 22:32:27
假设发明和实用保护范围相同, 一般情况下,实用先授权,假如发明准备要授权的时候,你可以选择放弃实用,然后发明授权,如果你没有钩选同日申请发明+实用,那么你的发明因为与实用相冲突,不能授权,你不能通过放弃实用的手段来让发明授权 ,应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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