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请教如何保护的问题

2013-5-1 17:02
10762
一种中药多糖提取物的提取方法是已知,该多糖的用途也是已知的,本发明人只发现了该多糖的分子量在某一范围时,已知用途的效果最好。由于物质是已知的,用途也是已知,请问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申请保护?
分享到 :
0 人收藏

2 个回复

倒序浏览
zhaolj  中级会员 | 2013-5-2 13:56:05
保护该分子量范围的多糖的特定用途。
如果该分子量范围的多糖的特定用途也已经公开,那就只能放弃了,或者缩小下范围试试,还是有可能授权的。
广告位说明
hujiyuan  注册会员 | 2013-5-3 08:11:21
我已说了,“本发明人只发现了该多糖的分子量在某一范围时,已知用途的效果最好”。
请问如何缩小保护范围?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