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单一专利授权后,根据欧洲专利公约,将会在25个国家受到保护。欧洲单一专利不会影响欧专局现行的日常检索和审查工作。
根据欧洲议会2012年12月11日的议案表决,由于意大利、西班牙和波兰等国家仍对欧洲单一专利的保护存在分歧,欧洲单一专利的实施日期不会早于2014年1月1日。
不过作为议案实施的第一步,关于建立单一专利法院(TheUnified Patent Court)的协议已经在2013年2月19日签署。 (EPO新闻原文)
单一专利法院,将会有一个一审庭,和一个上诉庭,法院将根据欧洲专利公约的规定,受理涉及EPO专利的案件,即包括传统的EP专利和未来的单一专利。
在专利策略中,如果处理EP专利和单一专利,将会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议题,相关的讨论可疑参见King & Spalding LLP事务所Peter Dehlinger的文章:
简而言之,欧洲的专利权人很快会有机会体验到泛欧洲的专利保护,同时面对在整个欧洲专利失效的巨大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