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请问,
两个都会被授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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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eg0123  新手上路 | 2013-4-8 14:56:53
不可能  初审可能过 但是实质审查怎么过?!不可能都授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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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专利  认证会员 | 2013-4-8 16:17:04

回 qeg0123 的帖子

qeg0123:不可能  初审可能过 但是实质审查怎么过?!不可能都授权的 (2013-04-08 14:56)
不授权会以什么理由驳回?创造性?我的标的可是不同额,如果写成一个申请可是符合单一性的额,为什么放在两个申请反而不行了呢?
provoker  认证会员 | 2013-4-8 16:54:36
标的是个什么东西?
如果权利要求书不同的话,就是2份申请。

如果权利要求书相同的话,如下:

好的情况下,会要求你自己主动撤回一个。
不好的情况下,会发你非正常申请通知书。


我还是很纳闷,标的是个什么东西。
是不是借用民法的标的,及标的物的概念?
晴天专利  认证会员 | 2013-4-8 17:07:39

回 provoker 的帖子

provoker:标的是个什么东西?
如果权利要求书不同的话,就是2份申请。

如果权利要求书相同的话,如下:

....... (2013-04-08 16:54)
标的,简单的说就是申请的是个什么东西,就是名称。这里名称的不同不是单指名字,就是标的物不同。比如说灯泡和灯丝的区别。权利要求书不相同吧,因为标的物不同啊。
provoker  认证会员 | 2013-4-9 11:18:40
首先,标的和标的物的概念是商业买卖合同中出现的特定名词。
通说认为合同关系的标的为给付行为,而标的物指给付行为所确定的对象。
也就是说,标的(target)实质上指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标的物(subject)指给付行为指向的目标物。

申请中使用这2个法律名词,并不准确。

其次,由于用词不准确(我没理解?),对标的还是没准确理解。
换成“权利要求书中描述的发明主题”或“主题”怎么样?按你的“灯泡和灯丝的区别”理解,应该就是这个了。

第三,申请文件是法律文件,代理人也是法律人,要注意使用词汇。
虽然,我自己都觉得自己有些啰嗦。
晴天专利  认证会员 | 2013-4-9 16:10:48

回 provoker 的帖子

provoker:首先,标的和标的物的概念是商业买卖合同中出现的特定名词。
通说认为合同关系的标的为给付行为,而标的物指给付行为所确定的对象。
也就是说,标的(target)实质上指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标的物(subject)指给付行为指向的目标物。

申请中使用这2个法律名词,并不准确。 .. (2013-04-09 11:18)
好,就算我用词不准确,应该叫主题名称。然后呢?
bjzl  注册会员 | 2013-4-12 17:10:15
我觉得这要看你问的问题是啥。
同一个案件,不同代理人写出来的 保护客体 及  权利要求的表述 都不一样。
如果两件申请的 保护客体 不相同,那就不可能是  同样的发明创造。
如果保护客体是相同的,那就要对比权利要求的限定,看是不是同样的发明创造。

一个案子改进点有三个:a、b、c
其中一件专利只写一项权利要求,限定a和b
另一件专利也只写一项权利要求,限定a和c
它俩就不是同样的发明创造。

同样为了描述一个方案,
其中一件申请写的全是必要技术特征,另一件申请写进了非必要技术特征,其结果是他俩就不是同样的发明创造。
凉虎  认证会员 | 2013-4-12 22:22:52
我个人认为是可以授权的,也就说两份案子的发明点一样,但其所要求保护的客体不一样。
provoker  认证会员 | 2013-4-15 09:12:47

回 晴天专利 的帖子

晴天专利:好,就算我用词不准确,应该叫主题名称。然后呢? (2013-04-09 16:10)
我想我在3楼已经说的足够清晰了。

“如果权利要求书不同的话,就是2份申请。”

------互不挨着,当然都能授权。



“如果权利要求书相同的话,如下:

好的情况下,会要求你自己主动撤回一个。
不好的情况下,会发你非正常申请通知书。”

------相同还包括“实质相同”,
比如你的例子,灯泡和灯丝,若发明点在灯丝,该2主题的申请被视为实质相同,
(当然还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情形也会被视为实质相同),

这时,好的情况下,会要求你自己主动撤回一个。
------你碰见个好人,肯定你经常过马路扶老奶奶、捡钱交警察叔叔等等了。

不好的情况下,会发你非正常申请通知书。
-----后果是罚款、警告、吊销执业证、吊销所执业证等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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