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建筑搬砖工在搬砖的过程中创造了一种新的搬砖方法,一个人一次可以搬27块砖(传统的搬砖方法一个人一次最多只能搬12块砖),后来这个搬砖工利用晚上时间查资料、研究和总结出这个新的搬砖方法,并申请了专利,这项专利获批后,老板知道了,说这是职务发明,并说这位发明人如果不来搬砖就不会有这样的发明灵感,说应该属于老板这个公司的职务发明。这个发明人气了说,如果早知道属于职务发明他宁肯让这种方法烂在肚子里也不会去申请专利,大不了按传统方法搬砖就是了。
请网友发表高见,谈谈您的看法。并说明以下两个问题:
1、这项发明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
2、如果发明人知道这是属于职务发明而又不愿申请专利,这项技术可能会从发明人那里永远消失,岂不可惜;

转摘http://www.mysipo.com/thread-6284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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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acier1979  注册会员 | 2013-2-1 18:32:40
1. 当然是职务发明了

2. 法律当然会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但是不合理的地方在改之前,还是要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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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yawan  注册会员 | 2013-2-2 12:53:31

回 glacier1979 的帖子

glacier1979:1. 当然是职务发明了

2. 法律当然会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但是不合理的地方在改之前,还是要遵守 (2013-02-01 18:32)
有的人认为,发明新的搬砖方法本不是搬砖人本质工作的一部分,搬砖人的本质工作内容只包含搬砖这一项工作,并不包含发明新搬砖方法的义务。所以,这是非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是要执行单位的任务,在这里,单位的任务是搬砖,并不是研究新的搬砖方法,所以研究这一新的搬砖方法并不在单位所执行的任务之内。
glacier1979  注册会员 | 2013-2-3 18:16:24

回 dayawan 的帖子

dayawan:有的人认为,发明新的搬砖方法本不是搬砖人本质工作的一部分,搬砖人的本质工作内容只包含搬砖这一项工作,并不包含发明新搬砖方法的义务。所以,这是非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是要执行单位的任务,在这里,单位的任务是搬砖,并不是研究新的搬砖方法,所以研究这一新的搬砖方法并不 .. (2013-02-02 12:53) 
很少有人的本职工作是做发明,发明只是工作的副产品

搬砖的人发明了搬砖的方法,这要不算是本职工作那就没有本职工作了
just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13-2-4 10:50:22
搬砖是一种极端的体力劳动,从报酬来说发明搬砖方法不能作为本职工作或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来考虑
但如果发明人是管理人员,就可以往职务发明的角度去考虑了
osmatica  注册会员 | 2013-2-4 14:04:30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不能狭隘的理解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为发明任务,应当是工作任务。
而且工作中必然要用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以此发明必然是职务发明。
glacier1979  注册会员 | 2013-2-4 15:28:04

回 just 的帖子

just:搬砖是一种极端的体力劳动,从报酬来说发明搬砖方法不能作为本职工作或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来考虑
但如果发明人是管理人员,就可以往职务发明的角度去考虑了 (2013-02-04 10:50)
搬砖可能是徒手搬,也可能使用工具,再说不管怎么样,砖总是单位提供的吧,这就是本单位物质条件了
provoker  认证会员 | 2013-2-5 15:27:16
尽信书不如无书,何况对书的解释还是曲解。

知识产权存在的基础,是为了保护少部分的思想,从而促进社会的进步。
职务发明的提出是个例外,它没有保护思想者的权利,出现了A6.

对法6条的理解是个很有意思的事情,我一直以为是非常简单和毫无异议的,直到看了思博和这儿的讨论。
有2个前提:1任务,2条件。

1任务,前面已经有人说过了,权利和义务永远是相对等的。公司方没有多付出搬砖工以外的利益,缺企图收获以外的权利,这显然是不可能的,也是任何现代法律不允许的。法律不会保护不当得利(?),这是法律之所以存在的原因决定的。

当然了,更多的时候很难界定目的关联性的强弱,没法分辨公司方付出的薪水中到底包含了多少搬砖之外的酬劳(这个例子中清楚的很,就是没有)。

因而出现了第二个factor:
2、物质条件,直白了说:
我(公司方)虽然没有多给你个人工资,但是你在实现你的思想的时候,使用了我的东西来验证和实验实现并改进你的思想,我虽然没为你个人多付钱,但是为你的思想的出现付出了,因此我要求回报。所以专利的申请权是我的。

我发现扫盲比说服人更难更累。

最后也不知道自己说明白了没有。哎。
zhqx_1966  中级会员 | 2013-2-6 17:17:18
不是职务发明。虽然不清楚这个发明的技术方案是什么,但搬砖这种事情不一定在某公司建筑工地才会发生,在普通人家里也发生啊。这个发明人为什么要说是在那个公司打工时发明的呢,难道在家里搬砖就想不到这个发明吗?
loverworm  专利代理人 | 2013-2-18 15:29:43
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此人的工作任务是搬砖,而不是研究如何搬砖,故研究出新的搬砖方法并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

具体的搬砖方法针对的对象是砖,而其保护的则是具体的方法,而非针对的对象,故也不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

这显然不属于职务发明。

请网友发表高见,谈谈您的看法。并说明以下两个问题:
1、这项发明是职务发明还是非职务发明;(回答见上文)
2、如果发明人知道这是属于职务发明而又不愿申请专利,这项技术可能会从发明人那里永远消失,岂不可惜;(这是其民事权利,没什么可惜不可惜的,这第二个根本就不是问题,是人家自由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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