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敏峰应试宝典2012年版第313页,讲到商标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不核准相同或近似的注册,当然,如果是3年不使用被撤销的例外。
请问,“如果是3年不使用被撤销的例外”,这个讲法是作者的个人分析,还是有明确的法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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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新专利代理条例中理工本科的学历要求。

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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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慕容  中级会员 | 2013-1-18 23:44:00
学术通说,无明确法律规定。可参见:

董葆霖,案说商标法,知识产权出版社2008年版,第288页。
卞耀武: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商标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113页。

PS:应试宝典的作者的名字你写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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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剑东来  注册会员 | 2013-1-21 11:22:31
谢谢。
我觉得这本应试宝典对我们复习考试还是很有用的,两个感受特别强,一是重点突出,复习效率高;二是一些讲解中有法律为什么这么规定的法理讲解,包括作者自己的学术分析,非常便于学习者理解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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