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一项授权专利把一个技术特征的保护范围限定在30°—60°,我现在发现温度在45°的时候具有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应该说具有创造性,那么我的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呢?这样的技术方案是否能够授权?如果能够授权是否是从属专利?(不好意思,问题有点多)请各位解惑。
分享到 :
0 人收藏

4 个回复

倒序浏览
glacier1979  注册会员 | 2013-1-9 11:24:03
如果有创造性,必然有新颖性啊

换句话说,只能在有新颖性的前提下,才能评价创造性,如果连新颖性都没有,那根本不需要评价创造性了
广告位说明
nahuyiduan  注册会员 | 2013-1-10 09:33:45
此贴要沉么 顶一下~
cat_zz2007  注册会员 | 2013-1-10 09:46:25
个人认为对比文件 的上位范围不破坏本申请的下位数值新颖性,进一步论述所带来的效果是意想不到的,也具有创造性
cat_zz2007  注册会员 | 2013-1-10 09:59:10
你的专利保护范围落入在先申请的保护范围,如果在先授权专利是中国专利,只要实施就会侵权,在实施前可以考虑联系专利权人做个交叉授权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