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咨询一个专利缴费的问题

2013-1-6 13:36
15613
大家好:
       我有一个专利缴费的事情想咨询你您们,事情是这样的:我们于2011年12月29日向国家专利局递交一个拟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在2012年6月中旬得到授权通知书,但是,由于当时在出差及专管人员辞职,没有很好的交接,导致没有缴纳相关费用,一直到在2012年11月初收到国家专利局的视为权利撤销书,于是在提交权利恢复请求书并在11月底缴纳相关费用(包括权利请求恢复费1000元)及相关材料,国家专利局于2012年12月17日发文审批意见:同意恢复权利。请问该专利授权后,年限是否从2011年12月29日算起(递交申请日)?第一年年费在权利恢复请求时已交,请问第二年费(2012年12月29日-2013年12月29日)是否需要在本月底交?否则就逾期了?逾期的最后日期是2013年1月29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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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xi16898758  新手上路 | 2013-1-6 14:41:56
第二年度的年费是应该在2013年01月29日前缴纳,但建议你打国知局的客服电话查询一下该专利的费用具体状态,你在恢复权利时缴纳的年费是算作第一年度的还是第二年度的?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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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p409  新手上路 | 2013-1-6 20:31:26
谢谢xixi16898758
我就问国知局的客服那边说暂时不需要交,因为在他们系统查不到需要交费,但是,等拿到证书,马上交时(预计在1月下旬或者2月份),需不需要交逾期滞纳金他们也不知道
hhp409  新手上路 | 2013-1-22 10:35:54
现在都1月22日,问国家专利局客户,答曰:系统查询不到,仍不需要。因该实用新型专利是2011年12月29日递交国家专利局的,现仅递交第一年年费及权利恢复费,国家专利局同意恢复权利,还未见授权公告及拿到专利证书,现在该不该交2012年12月29日-2013年12月29日的年费啊?急啊,怕逾期而收滞纳金啊,现在公司形势不好,不愿多花一分钱,急啊,急啊,请好心人帮帮忙,该不该交第二年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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