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补正还是用优先权从新另起新篇?

2012-12-18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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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发的专利,就感觉有要修改的地方,要对一个独立权利修改一点,稍微加宽一点, 怎么办呢? 是补正呢还是用优先权从新另起新篇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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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运嘉文  版主 | 2012-12-18 11:00:43
在优先权期限内?
如果只是扩大保护范围,但修改不超记载范围,而且还有主动修改的时机,那当然是用主动修改的时机主动修改咯。
如果修改会超记载范围,那赶紧在优先权内递交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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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ock  注册会员 | 2012-12-18 18:21:27

回 景运嘉文 的帖子

景运嘉文:在优先权期限内?
如果只是扩大保护范围,但修改不超记载范围,而且还有主动修改的时机,那当然是用主动修改的时机主动修改咯。
如果修改会超记载范围,那赶紧在优先权内递交新申请。 (2012-12-18 11:00)
谢谢。

是刚发的申请,通过电子网走的,连申请号都没下来呢。感觉要做的修改稍微有点超记载,但是,已经用过一次优先权了,而且这回修改的范围很小,不过几行而已,为这个再用一次优先权,感觉不是很值得。象这种情况,能允许补正吗?
景运嘉文  版主 | 2012-12-19 12:46:58

回 spock 的帖子

spock:谢谢。

是刚发的申请,通过电子网走的,连申请号都没下来呢。感觉要做的修改稍微有点超记载,但是,已经用过一次优先权了,而且这回修改的范围很小,不过几行而已,为这个再用一次优先权,感觉不是很值得。象这种情况,能允许补正吗? (2012-12-18 18:21)
没看到实际问题,不好回答。
asunsyt  新手上路 | 2013-4-7 14:54:01
根据细则第32条第2款的规定,在先申请如果已经要求本国或外国优先权的,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因此,如果这件刚发的专利申请已经要求过优先权了,就不能再以此为优先权文本,再提交新申请了。
仅仅是刚提申的文件,重新递交一份新申请,不就行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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