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日消息,摩托罗拉公司希望法院能够发出禁制令,强制禁止微软公司销售Xbox360、Windows 7和其他一些产品。而国际贸易委员会也认为,微软的产品的确侵犯了专利权。微软公司则表示,摩托罗拉公司所要求的"必要标准"专利许可费太高,试图通过努力解除这项禁令。
在该庭审于西雅图拉开序幕两周之后,一些常识性的观点开始占据优势。美国地区法院法官James L. Robart站在了微软的这一边,同意法庭宣告摩托罗拉公司不具有申请禁令救济的资格,因为他们的H.264流媒体和WiFi专利是"公平、合理、非歧视性的专利"。摩托罗拉公司未能证明其受到了不可挽回的损害,或者未能证明法律救济能够充分的补偿其损害,因此法庭不支持其诉讼请求。也就是说,摩托罗拉公司应该以专利费的方式向微软收费,而不是应该试图申请禁令禁止产品的销售。
在法庭的裁决中,Robart法官解释说,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禁令是没有意义的,关于摩托罗拉公司专利纠纷的解决方案最好应该是双方公司达成专利许可协议。如果微软和摩托罗拉能进行谈判并就特许权使用费费率达成一致,那就没有必要大费周章的将微软产品撤下货架。
总体来说,无论如何摩托罗拉公司都要收回其诉讼请求。没有损害,就没有违反规则。
来源:搜狐数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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