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回答问题吧,假设法庭上B公司证明了A公司的先用权。请问C公司有资格向B公司提起应诉吗?
程序是B公司先起诉,然后才轮到C公司在庭审时提出A公司早已使用相同技术的抗辩。所以,C公司不存在能够提起诉讼的资格问题,只要C公司有专利权,当然就可以提起诉讼。楼主的问题可能是,C公司提起诉讼之后,B公司是否可以用A公司早已使用相同技术作为B公司不侵权的抗辩。假如B公司可以证明A公司早已使用的话,B公司当然不侵权。
专利法的好坏,倒是不用质疑。专利法肯定是好法,专利法的条文复杂,普通技术人员搞不懂,那也不能怪专利法。那是因为法律这门学科本身就是一门精细的学科,从某种角度上讲,法律其实是远远比技术更为精确的学科。看起来法律条文很模糊,不是牛顿第二定律那种几个公式套出来那么精确,但实际上法律的要求非常严格。
如果学法律的人可以轻易地自己做出来一个电磁炉的话,那么,技术人员就可以轻松地完全掌握专利法。这是两门不同学科的事情,不是专利法的问题。
专利保护费用高,专利咬文嚼字,专利别有用心,那当然了,专利当然就要这么搞了。如果制造电磁炉的企业愿意把电磁炉用0元销售,那么专利就可以免费保护。
其实,专利是一种市场竞争手段,不要把它当作技术描述手段。用专利,不是因为你的技术水平高,而是你的技术有可能在市场上卖得好,可能别人会仿制,所以你用专利去限制竞争对手的使用。这才是专利法的真正意义,由此,企业就必须要付出费用,请专业人士帮企业策划,而不是自己去咬文嚼字,自己去研究专利法。企业自己去研究专利法,就好比做电磁炉的企业要把螺丝钉、面板、电路等一切元件都自己生产制造一样。
专利制度发展到现在,那是一门非常成熟的体系了。为何看起来那么复杂,为何普通人搞不懂,这太正常了。就算你是一个电磁炉的专家,你能自己用车床生产出来一台电磁炉给自己用吗?还不是要与很多其他企业一起配合才能做出来一台合格的电磁炉。同样如此,专利作为一个行业,有自己的运行规律,普通人不懂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懂的话,就找懂行的人嘛。
专利法被某些别有用心的人用作牟利工具,这也很正常地。刀可以砍人,也可以切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