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撰写方式没什么问题,正如楼上的说的,考试的答案可能不是这样。
因为题目中给出的是交底书,毕竟还有说明书需要撰写。
按照某种方式写好权利要求书后,撰写说明书时注意A26.4就能解决问题了。
话虽这么说,你的答案中有个潜在的问题:
由于独权的盖组件,造成说明书的撰写变得会异常困难,因为要照顾到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问题。
你势必要引入一些其他的技术方案,
而从交底书中看来,发明其实仅仅限于冷藏桶,或冷藏桶的盖体组件。
因此,你的撰写如果是这样:
1、一种冷藏桶的盖体组件,不拉不拉。
11、一种使用如权1的冷藏桶,布啦布阿。
虽稍显多余,但是合适的。
如果撰写成这样:
1、一种盖体组件,不拉不拉。
11、一种使用如权1的冷藏桶,布啦布阿。
就略显不合适,估计这种撰写的人不会特别多,就看改卷的了,
你能做的,就是断了加分的念头,祈祷不会扣你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