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分数:实务113.
某(些)知名ID ,打脸了没?疼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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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祁建伟老师2011年的讲座录音,感觉语言精炼,句句重点。空闲时间一直听,也说不好听了多少遍了。在此深表感谢!
今年的实务题,几乎全部命中。再次感谢!
另外,08年的评分标准,看了三遍。非常有用。
回忆一下我的答案,自我感觉良好。
无效修改:
权1删除,权2、3合并,权4保留。
1)权1无新颖性,无效理由成立。
2)权2无新颖性,无效理由成立。理由:D1是抵触申请,在用抵触申请评价新颖性时,可以结合惯用技术手段(祁老师说的,我没有依据。如果错误,应该扣3~5分)。
3)权3无创造性,无效理由不成立。理由:作用不同,没有技术启示。
4)权4无创造性
A)无效理由成立(抵触申请不能评价创造性,我答错了)。
B)无效理由不成立。理由:未具体说明无效理由。
5)权3不清楚,无效理由成立。
6)权4不符合A.2(3),无效理由不成立。理由:不是对材料作出的改进,可以加材料特征。
撰写:
独权:主题是冷却桶(没写箱/桶,至多扣2分),照抄第2段前半,其中上盖(3)用功能性限定,没有问题(我直接照抄的,没用功能性限定修饰上盖,应该问题不大,至多扣2分。上盖应该写在区别特征部分,我写的前序了,应该问题不大)。区别特征:盖体上还有窗口,上盖可盖窗口(大致意思)。蓄冷剂部分分案。
从权2:蓄冷剂部分(虽然分案了,但是还是写了个从权,即使应当分案,也不会扣分)
从权3~5:三种实施方式,每种一个从权。
从权6~7:说明书最后一段有俩从权,忘了啥了。
分案:和上边的权1差不多,但不写上盖(3)。区别特征:蓄冷剂部分(我写的是作为冷媒的冰块或蓄冷剂,我觉的只写冷媒得不到支持,这块比较关键,如果答案是冷媒,可能会扣5~10分)。
我卷面很脏,卷面分10分可能没了。
法律部分:特大放水!如果通过率和往年一样,我觉得分数线可能在175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