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专利代理人是否可以做发明人

2012-10-22 11:28
14012
     《专利代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专利代理人在从事专利代理业务期间和脱离专利代理业务后一年内,不得申请专利。那么,在这期间专利代理人是否可以做为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人"?
     专利法规定,"发明人是指对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因此,如果符合这一条件,代理人就是发明人。但一件由代理人作为发明人的专利申请,获得专利权后是无法行使专利权的,因为被控侵权方可能通过权属纠纷让法院判决权利人无权。诉讼理由是:权利人申请阶段只能通过"专利申请权转让"来得到申请权,但发明人又"不得申请专利",段也就没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也就没有专利申请权,所以导致"专利申请权转让"是一个无权转让,从而申请人无申请权。 新修改的专利代理条例草案中删除了上述规定,但该草案未能生效,目前阶段不必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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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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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0  认证会员 | 2012-10-22 11:53:24
专利代理人可以做为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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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_007  注册会员 | 2012-10-25 15: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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