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汉字构成相同,仅顺序不同,如“思彤”和“彤思”。有什么方法可以使它们在商标局或者评审阶段判定为不近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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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熊  注册会员 | 2012-9-6 08:55:48
直接报在商标局那里应该会驳回,但在实践里面有一个办法,我试过复审的时候通过了。
比如“思彤”是在先的,你在后的申请的是“彤思”,那你加一些行业通用语来固定后者的阅读顺序。比如是服装行业,那就变成“彤思服装”,电子电器的,你就改成“彤思电子”,然后驳回的时候复审,我手头有一个通过的。此外,如果你想再稳妥一点,可以加一行拼音。
不过一般最好的方法还是改文字吧,除非客户真的非常喜欢这个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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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烟轻尘  新手上路 | 2012-9-6 10:40:13
谢谢啦~~~
润川知识产权  新手上路 | 2012-9-11 11:33:18
分这么几种情况:
1、如果A+B 商标在先申请,还没有获准注册,你要申请B+A商标,如有充分证据证明A+B商标存在恶意抢注或者通过不正当手段通过商标初步审定,则可以在该商标的初审公告期对A+B 商标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局会酌情审查,有可能不予注册A+B商标,而核准你的B+A商标。
2、如果A+B商标注册在先时间不超过3年,如有充分证据证明A+B商标存在恶意抢注或者通过不正当手段通过注册,则可以先向商评委提交商标争议申请,商评委有可能撤销A+B商标的注册,你就可以申请注册B+A商标。
3、如果B+A商标已经持续使用5年以上并具有相当大的知名度,为广大消费者所熟知,则B+A商标具有明显的显著特征,在此情况下,你申请的B+A商标即使在A+B之后,被驳回,也有可能因为具有显著性判为不近似,有注册成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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