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专利缴费出错应如如何改正?

2012-9-3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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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根据国家专利规定,申请专利需要上缴专利相关费用,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是如果缴纳专利相关费用的过程中出现差错、多缴等问题时,专利人应该如何处理呢?为了解决这一疑难,科易小编编汇了"专利缴费出错改正及退款指南",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缴费出差错如何改正?

(1)、向专利局面交费用的,应当在专利局开出发票后核对发票开列的全部项目,发现有误的,应要求专利局当场改正,认为没有错误的应当在发票缴费人栏目上签字。

(2)通过邮局或者银行汇付各种专利费用的,在收到知识产权局开出的收费发票后,应当及时核对发票上开列的专利申请号、费用名称、金额和汇出日期。发现有差错的,应当在7天内向专利局陈述意见,说明出错原因和正确的数据,并附送更正报告及证明材料。

 注:陈述意见时应当使用专利局制定的统一表格(意见陈述书)。若差错责任是申请人的,以提出意见陈述书的日期为缴费日,责任在专利局的(申请人应提供证据并经专利局核实)以原费用汇出日为缴费日。

  二、专利费退款如何办理?

(1)申请人多缴、错缴或者重缴专利费用的,在缴费之日起一年内向专利局提出的,经专利局核实后应当退款。

  注:超过一年以后提出的,一般不再予以退款。

(2)申请人缴纳了某种程序的费用,但事实上该程序未启动的,也可以请求退款。但是,因为缴纳申请费不足,申请被视为撤回的,不得要求退还已经缴纳的部分申请费。因为申请程序已经从受理开始,申请被受理后也获得了作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基础的权利以及其它权利,而且申请程序也在申请被视为撤回时终结。

(3)办理各种没有期限要求的手续,若手续被视为未提出的,除著录项目变更手续费以外,其它手续费可以要求退还。

科易小编提醒:如果您在专利缴费过程中遇到了多缴、错缴或者重缴等情况,可以参考上文的方法进行操作,如果你还存在其他疑问应自己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相关部门,尽量争取尽纠正,否则逾期无效。(文章来源:科易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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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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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sula  认证会员 | 2012-9-4 11:28:35
很多时候,等收到专利局的收据再纠正已经来不及了。

比如进入国家阶段的案子32个月届满倒数第二天缴费,没发缴费补充信息,当天费用又汇错,如果不能在截止日前补充信息缴对费用,就死定了。

错误应该从源头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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