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liu5:实用新型专利权终止或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并不能说所述实用新型专利技术就进入了公用领域,大家都可以自由地使用。如果楼主的观点成立的话,我是不是可以利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然后再放弃来使很多受保护的专利技术进入公用领域呢?显然不能。如果能,那专利无效制度就名存实亡了。 (2012-08-26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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