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独权1
从权2.(引权1)
从权3.(引权2)
从权13.(引权1~3中的任意一项)。
从权21.(引权13)
第二独权25.(引权1~3中的任意一项)。
第三独权26.(引权13)。
第四独权27.(引权21)。
8.根据权利要求25~27中的任意一项所述的图像解码装置,……。
9.(引权28)。
审查员指出:因为权25引用了任意一项,所以权28存在多项引多项的缺陷,建议将权28修改为引用权26或27。
我的问题是:(1)由于多项引多项指的是从权,权25是独权而不是从权,所以8不存在多项引多项的问题吧?
问题(2)另外,由于从属于某一项独权的所有从权应当写在该独权之后且另一项独权之前,因此,若修改的话,可否将从权28及从权29分别放在第二独权25的紧后面、第三独权26的紧后面?即,增加了四个从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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