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转让] 《非诚勿扰》商标的维权路

2012-5-24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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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火热的温州永嘉青年金阿欢状告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侵权的案件,给我们的商标维权提供了一则经验:商标如何维权?5月23日上午,该案在南京市玄武区法庭开庭审理,但未当庭宣判。
    事实上,金阿欢投递诉状还是今年1月份的时候,当时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对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但是未能成功。
    金阿欢现在做的也是婚恋交友类的服务项目,他也有自己的网站,打开他的网站,“非诚勿扰”四个大字,十分醒目,网站全称为“非诚勿扰婚恋交友品牌加盟”。据金阿欢称,其是想做好“非诚勿扰”的交友品牌。事实上,也有很多人慕名而来,想要来加盟合作。不过,几乎所有人都会问这样一个问题:这是不是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当得到否定的回答后,一些人失望而归,一些人甚至讨要说法,以为金阿欢在欺骗作诈。
    为了维权,金阿欢决定将江苏卫视告上法庭,因为手握商标,金阿欢和他的律师显得信心十足,金阿欢首先一一列举了江苏卫视“非诚勿扰”栏目的侵权表现,他称该栏目在没有取得他授权使用的情况下,突出使用了“非诚勿扰”官方舞台,在栏目播放状态的右下角始终显示“非诚勿扰”字样,广告之前,包括预告也都突出了“非诚勿扰”文字。金阿欢认为,“非诚勿扰”栏目名称正是原告商标的根本文字,在文字构成上相同,而且这个栏目内容也属于婚姻交友服务类别,与自己的公司类别相同。
    而江苏广电总台则表示:“‘非诚勿扰’栏目虽然在江苏卫视播出,但是由长江龙新媒体有限公司制作出品,著作权人并不是江苏卫视,而是出品公司。”这是其对自己作为被告的主体资格提出的质疑。而对“非诚勿扰”栏目类别,江苏广电总台有另一种说法,“我们这档栏目没有官方部门对它进行定性,它实际上是综合服务类节目,也是交友服务类节目,但是交友只是定语,侧重的是服务类型。而且我们的节目全部是免费的,节目只是一个平台。”江苏广电总台还举例,像很多交友网站,如果想进一步与对方交流,需要交纳费用才可以,是从交友中获取利益,金阿欢也是如此,从婚恋交友活动中获取收益,这与电视台节目提供平台和免费服务截然不同。江苏广电总台提出,对于“非诚勿扰”栏目来说,其性质属于电视文娱节目,商标也应该在电视文娱节目类别中,而早在电影《非诚勿扰》播出时,华谊兄弟公司就已经注册了电视文娱类别的“非诚勿扰”商标。
    江苏广电总台十分很刻意强调类别的不同,这也是本案的关键所在,假若法庭不认定两者类别相同,固然就无侵权之说,假若法庭认定类别相同,那江苏广电总台所称的,“非诚勿扰”栏目的LOGO,与金阿欢的注册商标有明显不同,这样的理由恐怕很难立足,因为毕竟江苏卫视的那个logo已经完整包括了“非诚勿扰”的字样,这很容易会被判定为近似。
    且拭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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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代理_商标注册_驰名商标

2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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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朋有  注册会员 | 2012-7-16 19:14:59
拉倒吧。。


这个金某某是2009年申请的,是婚介服务,商标的样子都是仿华谊兄弟的一样的。

华谊兄弟是在2008年申请的,这个金某某就是想出出名而已,哗众取宠。

人家都懒得去争议他的商标呢,要是争议,过半的可能可以无效掉他的。



退一半,就算他的商标有效的状态下,他就是提供婚介的服务,差别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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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nry14  注册会员 | 2012-7-24 13:18:37
个人觉得也很难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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