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信息] 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2012-5-2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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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l]http://www.sipo.gov.cn/zcfg/zcjd/201204/t20120428_682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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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问: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是什么?
  答: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2.问:报名条件中的“理工科专业”和“同等学力”是如何界定的?
  答:允许报考的理工科专业范围是指教育部编制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07—10类,具体参见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2009年版)或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门户网站中“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政策解答一栏内的“大学理工科专业目录新旧对照表”(参见附件1)。
  “同等学力”是指:通过自考、成教(全日制脱产、非全日制脱产的夜大、函授等)、电大、网络远程教育(部分属于普通高等教育非全日制)等方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不包含本科结业、党校学历及高职高专学历。
  3.问:如何确定我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
  答:考生可以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以确定自己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家承认的学历。
  4.问:外语、中文、法律(包括知识产权法)等专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答:外语、中文、法律(包括知识产权法)等专业不属于理工科专业,因此,不符合报名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5.问:与经济、管理等相关的专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答:与经济、管理等相关的专业,如果颁发的相应的学位是理科或工科学位,则符合报名条件中的学历要求;否则,考生需要携带由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或课程证明,由考点工作人员审查确定所学的专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
  6.问:只有学位证书没有学历证书,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答:根据2012年考试公告,报考条件之一是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因此只要所持的学位证书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学士以上的学位,则也符合报考条件中的学历要求。
  7.问:报考条件中的工作证明有什么作用?工作证明中需要写明那些内容?
  答:2012年专利代理人资格报考条件之一是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工作证明的作用是证明你从事过两年以上的技术工作或法律工作。工作证明中需要写明你从事工作的单位、工作时间和种类等内容,并加盖单位的公章。工作证明的模版参见附件2。
  8.问:我从原单位辞职,目前在新单位工作不满两年,如何出具工作证明?
  答:如果你在原单位已经从事过两年以上的技术工作或法律工作,则可以只提供由原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如果你在原单位工作不满两年,原单位加上新单位累计的工作时间满足两年以上,则需要提供分别由原单位和新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
  9.问:考生是否可以通过提供其他材料来证明自己从事过两年以上的技术工作或法律工作?
  答:如果考生能够提供相关的其他材料,例如劳动合同等来证明自己从事过两年以上的技术工作或法律工作,则可以视为提供了工作证明。
  10.问:理工科硕士或博士在读期间是否视作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相关证明如何提供?
  答: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两年的以及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就读院校的学籍证明。
  理工科专业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未满两年的,提供硕士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或者学位证书即可。
  11.问:大学期间在学校或校外兼职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是否满足报名中的工作条件的要求?
  答:报名条件中的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是指大学毕业后,与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所从事的工作。
  因此,除了“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两年的以及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的情况外,大学期间在学校或校外兼职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不满足报名中的工作条件的要求。
  12.问:提交的工作证明是否必须是2012年由单位出具的?
  答:工作证明的出具时间没有具体要求,只要能够证明满足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要求即可。考生可以提供去年或前年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来证明自己满足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13.问: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如何进行认证?
  答: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认证需要15个工作日。办理方法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认证系统网站。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gat.cscse.edu.cn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http://renzheng.cscse.edu.cn
  14.问: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工作的工作证明是否需要进行公证?
  答:对于在香港、澳门、台湾或者外国有两年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经历的,其工作证明需经当地的公证机构公证。


二、报名事项
  1.问: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何时报名?
  答: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时间为 2012年6月4日0时至6月18日24时。请考生注意报名时间,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2.问: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哪些考点?
  答:2012年在全国20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点城市为北京市、天津市、沈阳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福州市、景德镇市、济南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南宁市、成都市、贵阳市、西安市、兰州市和乌鲁木齐市。
  3.问:报名时可以选取几个考点?考点确定后是否能进行更改?
  答:报考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考点确定后不能更改,请考生报名时慎重进行选择。
  4.问: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方式有哪几种?
  答:2012年全部采用网上报名。
  考生应当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预约查验时间,在预约的查验时间持相关材料到其所选考点所在地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设置的查验地点接受查验。
  5.问:考生如何进行注册和报名?
  答:考生网上报名分为注册和报名两个步骤,考生应当先用身份证件信息进行注册,然后再进行报名。对于仅关注考试,还不准备报考的人员,可以随时进行注册,但是考生报名设有时间限制,只能在报名期间,即6月4日至6月18日。
  6.问:2009年至2011年已经在网上进行注册的考生,是否还需要注册?
  答:2009年至2011年已经进行网上注册的考生,不需要重复注册,只需要直接登录进行报名即可,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会自动调出2009年至2011年填写和上传的报名材料,考生只需要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即可。
  7.问:注册的时候是否需要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
  答:请各位考生注意,一定要使用自己的真实的身份信息进行注册,因为注册的身份信息直接就是考试报名表的关键信息,这些关键信息在后面的报名和查验过程中无法进行修改。
  8.问:网上报名时需要填报或上传哪些材料?
  答:网上报名时,需要填报或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证书或者学位证书;
  (4)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考生需要报名时在网上自己填写报名表的相关内容,提前扫描证件、证明和照片(电子版照片不需要扫描),然后在报名时上传。
  9.问:2010年、2011年报名参加考试,但是只通过法律知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考生,今年如何进行报名?
  答:2010年、2011年只通过法律知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考生,今年在报名时,只需要报考没有通过的科目即可。在进行网上报名时,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会屏蔽往年已经通过的科目,自动选择没有通过的科目。
  10.问:2009年只通过法律知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考生,今年的成绩是否依然有效?
  答:2009年只通过法律知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的考生,今年的成绩已经无效,但相关信息依然保留在考务系统中。考生需要重新进行报考,报名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考法律知识部分或者代理实务部分,或者同时报考法律知识和代理实务。
  11.问:2010年或2011年在某一考点报名并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2012年是否必须在同一考点进行报名?选择其他考点是否会影响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获得?
  答: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20个考点的任一个报名并参加考试,不是必须要到2010年或2011年选择的考点进行报名。选择其他考点也不会影响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获得。如果考生在今年的考试中通过了另一部分科目,则考生将获得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12.问:2012年报名的身份证件是否要求必须与2010年、2011年的身份证件保持一致?
  答:如果你2010年或2011年通过了法律知识或者代理实务单科,则2012年报名的身份证件应当与2010年或2011年保持一致,否则在进行成绩计算时,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无法识别考生的有效单科成绩,会影响考生资格证的获得;如果目前没有法律知识或者代理实务单科有效成绩,则2012年报名时可以使用新的身份证件。
  使用新的身份证件进行报名时,考务管理信息系统无法自动调出考生往年的报名信息,考生需要重新填写和上传报名信息。
  13.问:已经注册的考生忘记注册密码了,如何找回?
  答:考生首先点击用户登录页面的“密码找回”按钮,然后输入报名时的身份证件号码和电子邮箱地址,点击确认按钮,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就会自动将修改密码的链接发送到电子邮箱中。用户登录电子邮箱,进行密码修改的操作。


三、查 验
  1.问: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何时进行查验?
  答: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查验时间是:
  北京考点:2012年6月11日至7月6日;
  其他考点:2012年6月11日至6月29日。
  节假日期间不进行查验,请考生关注所选考点关于查验时间和要求的具体通知。
  2.问:查验时间与报名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2012年的报名时间和查验时间共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4日至6月10日,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但不开始进行查验工作。
  第二阶段:6月11日至6月18日,可以同时进行报名和查验;
  第三阶段:6月19日至7月6日(北京考点)、6月19日至6月29日(其他考点),不能进行报名,只能进行查验。
  考生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报名和查验时间。
  3.问:考生需要什么时间进行现场查验?
  答:考生在报名的时候,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会要求考生选择查验时间,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来选择合适的现场查验时间。考生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应当按照所选择的查验时间,到所选的考点进行查验。
  4.问:考生是否必须按照报名时预约的时间进行查验?
  答:考点会根据预约时间的报名人数来安排查验的时间和工作人员,因此,考生应当按照报名时预约的查验时间进行查验,以便减少排队等候时间,提高查验效率。
  5.问:选择采用网上报名加现场查验的报名方式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需要提醒考生的是,建议考生尽可能在查验期间的前期进行现场查验,尽量不要选择在查验的后期进行查验。因为根据往年的经验,查验期间后期进行现场查验的考生数量较多,有可能导致考生在现场查验时等候时间过长。
  6.问:首次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查验需要携带哪些文件?
  答:对于2012年首次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或者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查验后,考点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以及工作证明原件。
  为了防止报名时上传的相片不清晰,建议考生同时携带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7.问:对于往年参加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查验时是否依然需要提交相关的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
  答:对于2009年至2011年曾经参加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接受查验时,只需要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不需要再提交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
  对于2008年以前(包括2008年)曾经参加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由于目前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中没有相应的个人信息和查验记录,因此,与对首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的要求一样,需要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明、工作证明等材料。
  8.问:如果考生无法去查验现场进行查验,是否允许委托他人进行查验?委托他人查验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为方便考生,减轻负担,2012年允许考生委托他人进行查验。考生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除了需要提交考生的相关查验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复印件;
  (2)考生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委托书的模版参见附件3。
  9.问:考生是否需要通过初审才能查验?
  答:初审是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以初步确定是否满足报名要求。考生初审通过以后,再去考点设置的查验现场进行查验。
  初审不是所有考点必须进行的一个步骤。考点可以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来设定是否需要对考生进行初审。考生可以及时登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以确认自己下一阶段需要的操作是等待初审还是直接进行查验。
  10.问:身份证件丢失,如何进行查验?
  答:考生需要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然后持临时身份证到查验现场进行查验。
  11.问:准考证主证和副证记载了哪些信息?有什么作用?
  答:准考证主证是考生参加考试时核对考生信息的重要凭证。准考证主证上记载考生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基本信息,并加盖考点知识产权局的公章。
  准考证副证是考生进入指定考场并在指定座位上就坐的凭证。准考证副证上除考生基本信息外,还记载了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号、考场信息以及考生须知。准考证副证必须与准考证主证以及身份证件一起使用。
  12.问:考生如何获得准考证主证与副证?
  答:准考证主证是在考生完成现场查验和交费以后,考点当场打印准考证主证,加盖考点知识产权局公章后发放给考生。
  准考证副证是考生于10月8日至11月2日期间,登录考务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
  考生参加考试时,需要同时出示准考证主证与副证。因此,请考生注意保存自己的主证和副证,以免因丢失而影响参加考试。


四、考 试
  1.问: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何时举行?
  答: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11月3日至4日举行。
  2.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包括哪些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3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3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4日9∶00—13∶00。
  请考生注意,2012年专利法律知识考试时间比往年延长半小时。
  3.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采用何种方式进行?
  答: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满分分别为150分、100分;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满分为150分。
  4.问: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答: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生需要携带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准考证主证、副证和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5.问:如果身份证件丢失,如何参加考试?
  答:考生需要到当地的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然后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6.问:如果准考证主证或副证丢失,如何参加考试?
  答:如果准考证主证丢失,请及时联系考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由考点知识产权局负责安排准考证主证的补办。
  如果准考证副证丢失,请及时登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自行打印。


五、成绩发布、录取
  1.问:如何确定合格分数线?
  答:考试结束后,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经充分讨论确定合格分数线。
  2.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如何发放?
  答: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通知单以及合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由各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3.问:考生如何查询考试成绩?
  答: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之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www.sipo.gov.cn)上发布有关信息并向各考点发放考试成绩单。考生可以登录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 若考生对自己的成绩有疑问,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成绩复查。


六、香港、澳门和台湾考生报名
  1.问: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的报名条件是什么?采用何种报名方式?
  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香港、澳门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问: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可以选择在哪几个考点报考?何时何地进行查验、领取准考证?
  答:香港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在北京、上海、广州或者福州考点参加考试。
  居住在内地的香港报名人员在选定的考点接受查验并参加考试。查验时间与普通考生相同,即:北京考点:2012年6月11日至7月6日,上海、广州或者福州考点:2012年6月11日至6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为方便居住在香港或者国外的香港报名人员参加考试,选择广州考点参加考试的香港报名人员可以于2012年6月11日至6月29日期间前往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接受查验,并于2012年11月2日前往广州考点报到,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主证、副证)并参加考试,逾期无效。
  3.问: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可以选择在哪几个考点报考?何时何地进行查验、领取准考证?
  答:澳门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在北京、上海、广州或者福州考点参加考试。
  居住在内地的澳门报名人员在选定的考点接受查验并参加考试。查验时间与普通考生相同,即:北京考点:2012年6月11日至7月6日,上海、广州或者福州考点:2012年6月11日至6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为方便居住在澳门或者国外的澳门报名人员参加考试,选择广州考点参加考试的澳门报名人员可以于2012年6月11日至6月29日期间前往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知识产权厅接受查验,并于2012年11月2日前往广州考点报到,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主证、副证)并参加考试,逾期无效。
  4.问:如何联系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知识产权厅?
  答: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知识产权厅的联系方式为:
  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
  电 话:00852-29616901
  传 真:00852-28386082
  通讯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4楼
  电子邮件:enquiry@ipd.gov.hk
  政府网站:http://www.ipd.gov.hk
  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知识产权厅
  电 话:00853-85972614 00853-85972624 00853-28710287
  传 真:00853-85975291
  通讯地址:澳门南湾罗保博士街1-3号国际银行大厦8楼
  电子邮件:dpi@economia.gov.mo
  政府网站:http://www.economia.gov.mo
  5.问:台湾地区居民的报名条件是什么?采用何种报名方式?
  答:具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台湾居民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台湾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
  6.问:台湾地区居民报名需提供何种身份证件?
  答:台湾报名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7.问:台湾地区居民查验时需提供何种身份证件?
  答:台湾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提交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复印件的,应当同时提交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公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8.问:台湾地区居民委托他人查验时需要提供何种证件?
  答:为了方便台湾居民查验,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允许台湾居民委托他人查验,但受托人应当是委托人的亲友、同学或者同事。
  受托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提交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复印件的,应当同时提交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公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还应当提交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受托人是台湾居民的,还应当提交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9.问:台湾地区居民可以选择在哪几个考点报考?何时何地进行查验、领取准考证?
  答:台湾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在北京、上海、广州或者福州考点参加考试。
  居住在内地的台湾报名人员在选定的考点接受查验并参加考试。查验时间与普通考生相同,即:北京考点:2012年6月11日至7月6日,上海、广州或者福州考点:2012年6月11日至6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为方便居住在台湾岛内或者国外的台湾报名人员参加考试,选择福州考点参加考试的台湾报名人员可以选择于2012年6月11日至6月29日期间或者于2012年11月2日前往福州考点接受查验,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主证、副证)并参加考试,逾期无效。
  10.问:学历或者学位证明和工作证明是外文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学历或者学位证明和工作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11.问:香港、澳门和台湾报名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答题吗?
  答: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澳门和台湾报名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七、其 它
  1.问: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否举办考前培训?
  答: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进行相关宣传。
  2.问: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复习用书包括哪些?如何购买?
  答: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报名人员可依据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2012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考生可以在查验现场购买相关复习用书,也可以联系知识产权出版社购买相关考试用书。
  3.问:考生如何查询与2012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相关的其他信息?
  答:考生可以登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即考生报名网站)查询相关的考试信息,也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及地方知识产权局的政府网站查看相关的考试信息。
  4.问:如何联系各考点?
  答:各考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详见附件4。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各考点发出的有关通知。

附件1:大学理工科专业目录新旧对照表.doc
附件2:工作证明模版.doc
附件3:委托书模版.doc
附件4:各考点联系方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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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序浏览
anotherchen  注册会员 | 2012-5-4 14:42:51
好东西啊
这些资讯很实在
大家都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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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ver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12-5-5 08:54:01
这个要顶的
lychee333  新手上路 | 2012-6-4 19:07:53
不是很理解。工科硕士毕业已经满两年的既然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那还需要另外再提供工作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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