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ghterbruno:优先权判断采用全文内容制,也就是说在后权利要求所要保护内容只要在在先权利要求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内就行。时间上还来得及,反正第一份即使给你发授权通知书了,你不交钱也就没问题了 (2012-04-28 17:25) 也就是说在后权利要求所要保护内容只要在在先权利要求和说明书记载的范围内就行
这句话不是很理解,我就是想扩大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这句话是不是表示不能扩大了。
具体是这样的,我的设计上有一个部件芯片,这个芯片是用于实现设计中的一项功能所需要的。但是,这个芯片有的手机上是自带的,有的手机上没有。所以设计上来说,可以有,也可以没有。因此,A材料中,我将这个芯片的存在做为了权利要求中的一个特征。
现在看来,这样将这个芯片的存在做为了权利要求中的一个特征的话,别人生产了没有芯片版本的产品的话是不造成侵权的,所以想去了这个芯片,想扩大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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