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母子公司的专利申请权属

2012-4-27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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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研发的专利,能否仅由母公司做为专利申请权人?如果仅由母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决定专利申请权人是母公司,这样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否在未来对抗子公司的债权人?专利权做为一种无形资产,当母公司无偿取得或者无偿占有、使用、处分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卖出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购进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子公司的债权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撤销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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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运嘉文  版主 | 2012-4-27 23:26:55
子公司研发的专利,能否仅由母公司做为专利申请权人?
首先,国知局不管申请资格的,所以去申请是没问题的。但问题是,子公司的财产,白白送给了母公司,对第三人有没有影响的问题。

如果仅由母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决定专利申请权人是母公司,这样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否在未来对抗子公司的债权人?
不能对抗第三人。因为这种所谓的“内部管理制度”,其实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合同,不能对抗第三人的。你要注意,母公司和子公司,是法律地位平等的法人。

专利权做为一种无形资产,当母公司无偿取得或者无偿占有、使用、处分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卖出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购进子公司财产或财产权利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子公司的债权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以自己的名义提起撤销权诉讼。
当然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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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yxin010  注册会员 | 2012-4-28 08:39:19

回 景运嘉文 的帖子

景运嘉文:子公司研发的专利,能否仅由母公司做为专利申请权人?
首先,国知局不管申请资格的,所以去申请是没问题的。但问题是,子公司的财产,白白送给了母公司,对第三人有没有影响的问题。

如果仅由母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决定专利申请权人是母公司,这样的内部管理制度能否在未来对抗子公 .. (2012-04-27 23:26)

谢谢!
那如何规避上述情况的法律风险呢?

是否母子公司之间需要签署一个有对价的申请权转让协议?并在母子公司财报上体现出合理的转让费用?便这样,如果是大量的专利申请,会需要上不少的税费。

另一种方案,将专利(申请)权转让做为重大事项,以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权和应获得的收益权,使子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讨论通过以无偿或相对低价转让给子公司,这样是否至少从程序上保证了转让行为的安全性。

不清楚那些跨国公司是如何操作的?比如IBM都是以母公司作为申请人,但是不清楚母子公司的专利申请权的转让是否一定是有对价的转让?请清楚的网友多多指点。
景运嘉文  版主 | 2012-4-28 09:40:15

回 zhyxin010 的帖子

zhyxin010:谢谢!
那如何规避上述情况的法律风险呢?

....... (2012-04-28 08:39)
这样其实很危险的,做得太过分,让别人觉得在逃避债务,并且使子公司丧失了独立人格的话,那子公司的债务,那母公司就得连带承担了。(我国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承担连带责任。)
我不太清楚,你们为什么要由母公司来掌握子公司的知识产权。但我也问过一些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部门,他们的处理措施是,在中国的部分,就按中国法律来,由中国的子公司申请。在别的国家的部分,就让中国子公司签署转让优先权协议,给母公司申请,当然也付对价(但实际上,子公司也可能实施母公司的专利,母公司当然也要收费咯!)。
系舟山樵夫  注册会员 | 2012-4-28 11:34:59
像IBM是否付对价不清楚,但实际上许多子公司如同母公司的一个分部一样,它的财产就是母公司的,所以,子公司的专利都可以由母公司申请使用,申请时,专利局也不会核查是不是子公司的专利被母公司申请了。当然这样肯定对子公司的债权人不利,毕竟子公司和母公司都属于独立法人,但实际上很难控制,所谓代为撤销也更是理论上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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