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华春雨) 国务院法制办5日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特许律师执业考核条例(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的网址如下: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 ... 0120300361163.shtml

我对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条款,是反对的。我的意见如下: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3月5日在其官方网站全文公布《特许律师执业考核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该条例”),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该条例包括一个附件,规定了特许律师专业范围。其中规定了:
           二、知识产权法律服务领域
           1.国际专利法律事务
           2.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事务
      上述专业范围中的“国际专利法律事务”,是一个很大的范围,包括了专利国际申请的代理。 我对此持反对意见。
      依照现行《专利合作条约》(PCT)第27条(国家的要求)规定:(7) 任何受理局或者已开始处理国际申请的指定局,在本国法有关要求申请人指派有权在该局代表其自己的代理人以及( 或者) 要求申请人在指定国有一地址以便接受通知的范围内,可以适用本国法。现行《专利合作条约》(PCT)第49条(在国际单位执行业务的权利) 规定:任何律师、专利代理人或其他人员有权在提出国际申请的国家局执行业务的,应有权就该申请在国际局和主管的国际检索单位以及主管的国际初步审查单位执行业务。
      依照上两条的规定,谁有权在本国执行专利国际申请的代理业务,由本国法决定;且本国法规定在本国有权执行专利国际申请的代理业务的人,也有权在国际局和主管的国际检索单位以及主管的国际初步审查单位(这两个单位,即部分国家的国家局)执业。
      目前我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将专利国际申请代理的业务,规定为了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的法定业务。在上述《专利合作条约》的规定之下,遵照我国专利法和专利代理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只有在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的专利代理人,才有权代理专利国际申请的各项业务,而且专利代理人代理专利国际申请的各项业务,特别是在国际局和其它国家的国家局代理相关业务,不需要有其它身份;不是专利代理人的律师,无权代理专利国际申请的各项业务,包括在国际局和其它国家的国家局代理相关业务。
      综上所述,如果存在不是专利代理人的公民,申请成为了特许律师,专业范围是“国际专利法律事务”,则必将侵害专利代理人的法定职权,抢夺专利代理人的法定业务。而专利代理人本身已经有资格代理专利国际申请,所以不必另外谋求特许律师的头衔。《特许律师执业考核条例(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对专利代理人极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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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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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运嘉文  版主 | 2012-3-15 22:24:13
我先把我的意见发这里,站长tanjie别忘了加分鼓励下我。
大家也发表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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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运嘉文  版主 | 2012-3-15 22:29:30
晕,tanjie还不来给偶加分啊?
最近我无聊了,那我今天就坐这等站长加分了。
不加分,我还不走了。
呵呵。
osmatica  注册会员 | 2012-3-16 22:09:27
公司有十几件专利想做PCT专利申请。我打电话去问代理所,他们说每件所有费用2.5万元。我当场吐了半升血。国内申请都写好了,就是用让一个助理用PCT-SAFE软件发一下文件就要收1.5万。真是明目张胆的抢钱。行业垄断害死人。
景运嘉文  版主 | 2012-3-16 22:38:01

回 osmatica 的帖子

osmatica:公司有十几件专利想做PCT专利申请。我打电话去问代理所,他们说每件所有费用2.5万元。我当场吐了半升血。国内申请都写好了,就是用让一个助理用PCT-SAFE软件发一下文件就要收1.5万。真是明目张胆的抢钱。行业垄断害死人。 (2012-03-16 22:09)
呵呵,你觉得贵,你完全可以自己提嘛!
fighterbruno  中级会员 | 2012-3-17 19:55:07

回 osmatica 的帖子

osmatica:公司有十几件专利想做PCT专利申请。我打电话去问代理所,他们说每件所有费用2.5万元。我当场吐了半升血。国内申请都写好了,就是用让一个助理用PCT-SAFE软件发一下文件就要收1.5万。真是明目张胆的抢钱。行业垄断害死人。 (2012-03-16 22:09)
我们公司就自己提了,2.5万应该还要包括后续的一些工作,没那么简单的,不过搞到不靠谱的代理是很头疼。而且这里大多是程序性工作,都开放给律师,不靠谱的更多,只能迅速把这行业做烂
osmatica  注册会员 | 2012-3-17 21:25:51
今天整了一天,下载了软件,申请了证书,按照别人公开的专利编辑了文件,然后顺利拿到PCT申请号。后面的程序就剩交钱了吧。呵呵。觉得自己挺厉害的。
景运嘉文  版主 | 2012-3-18 02:06:35

回 osmatica 的帖子

osmatica:今天整了一天,下载了软件,申请了证书,按照别人公开的专利编辑了文件,然后顺利拿到PCT申请号。后面的程序就剩交钱了吧。呵呵。觉得自己挺厉害的。 (2012-03-17 21:25)
嗯。是不求保护的案子申请个PCT的话,完全可以自己提嘛!何必浪费钱呢!
osmatica  注册会员 | 2012-3-19 08:41:14

回 景运嘉文 的帖子

景运嘉文:嗯。是不求保护的案子申请个PCT的话,完全可以自己提嘛!何必浪费钱呢! (2012-03-18 02:06)
这跟能不能得到保护有什么关系。国内优先权母案已经写好了,PCT国际申请阶段就是纯粹的程序。实审部分要到进入各个国家后才开始,那是再委托代理所不迟。一声叹息!
asianflying  注册会员 | 2012-3-26 10:00:58
我觉得楼主是不是理解错误了,我看了一下条例 应该是允许在专利领域从事了15年以上的专利代理人,成为特许律师  对专利代理人是好事情。而不是让律师成为专利代理人。 作为律师,我是反对的,可是作为代理人,没有理由反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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