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PCT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假设:
1. 国内专利A, 申请时间2011.05.04 授权及公开时间2012.01.08 其内容为A1;
2. PCT国际申请B, 申请时间2011.07.04 要求了A的优先权, 且B在A的基础上添了新内容B1.即B=A1+B1;
3. PCT国际申请C, 申请时间2012.03.05 且C在A和B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新的内容C1, 即C=C1+B=C1+B1+A1;
问:
1. 国际申请C是否可以以B为优先权基础? 如果可以, 那么A1的内容优先权时间是2011.05.04或2011.07.04或2012.03.05中哪一个? B1内容的优先权是否是2011.07.04?
2. 国际申请C是否可以再次要求A的优先权, 即C是否可以要求A1内容部分的优先权?如果C可以要求A的优先权,那么B是否受影响?
3. 国际申请C是否可以同时要求国内专利A 和国际申请B的优先权? 如果可以, 国际申请B被作为优先权基础后是否还有效? 即进入相关国家时是选B或C都可以, 还是仅仅只能选择C?
4. 假设有PCT国际申请E其内容为E1+E2和PCT国际申请D其内容为E1+D3, E1符合三性, 问:进入相关国家时,可否将E和D合在一起(E1+E2+D3)以一份专利申请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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