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uyuan:基本上没有问题。
理由是为了解决最基本的技术课题,而实施权利项1的技术手段(必要技术特征),达到最基本的技术效果。
"然后在说明书中定义所述杀菌还可以包括在杀菌之后添加物料C并混匀"是为了到达附加的技术效果,而实施的技术手段。
但是,要注意的是若根据权利项 .. (2011-12-16 08:01) 首先谢谢你的回复,还想进一步请教,在说明书中定义所述杀菌还可以包括在杀菌之后添加物料C并混匀,是否就等于默认了权利要求1其实是开放式的限定,理由是自己已然承认在权利要求1的步骤外还可以包括其他步骤(因为添加物料和杀菌是截然不同的操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