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连续参加10年11年两年的专利代理人考试。在工作的同时,能够做到战斗到最后,并且连续两年参考,一方面为自己的行动感到欣慰,另一方面也对全国数千万的与我有相似经历的参考的考友们致敬。
在物欲横流的时代,有这么一群人,不管出于何种目的,热情洋溢的战斗在专利代理的领域,客观地为推动国家专利工作管理和专利事业做出了不容忽视的贡献。
下面我就这两年考试的经历,向大家分享自己的一些想法。
我们知道在2010年以前实务部分,考的是撰写和答复审查意见,或者撰写和答复无效宣告,其考试特点是隔年换换答复的内容。2010年可以说是今后实务考试的风向标,首次改变从2006年开始一直延续的实务考试模式,实务改为撰写和说明撰写的权利要求书有新颖性和创造性。2011年实务考试首次出现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撰写。从上述阐述不难看出,今后实务考试题型将继续延续2010年以来灵活变化的特点。如根据交底材料撰写相应的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的组合形式等。
此外,从2007年开始实务考试开始增加简答题形式,其考试范围或考专利法、细则、审查指南中相关分案申请的规定,或考合案申请的相关规定及答复注意事项或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撰写的规定等,而09年还考到有关口审的规定。经过分析,不难发现,分案申请和合案申请是考试的重中之重。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尽管实务考试今后将会继续灵活变化,但是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合案申请,分案申请是必考内容。而两类答复和无效请求不管是何种形式,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论述则是其核心内容。
以上所述是本人的一些体会,仅供大家参考,希望补充指正,希望对各位考友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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