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PCT] 申请欧盟外观设计的问题

2011-11-8 19:33
20958
一个欧盟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外形与一个PCT申请中的外形有点相似,PCT的申请日比外观设计注册申请日早,PCT的公开日比外观设计注册申请日晚,按照欧盟的相关规则,这个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是否有问题?这个PCT申请是否会影响外观设计的稳定性?
分享到 :
0 人收藏

8 个回复

倒序浏览
idlejoe  注册会员 | 2011-11-15 00:14:11

Re:申请欧盟外观设计的问题

欧盟外观不实审。你说的这种情况属抵触申请,在欧盟外观保护条例及审指中没有规定抵触申请会影响外观新颖性,只有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了的才影响新颖性。

根据理事会条例第5条,外观设计具有新颖性:只要在外观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以前(或首次在欧盟境内公开日以前)为公众所知的设计中没有与之相同的设计(只在无关紧要的细节处有所不同的设计视为相同的设计)。

根据理事会条例第6条,判断外观设计是否有独创性:要看它给知情的使用者的整体印象是否与之前已经公开的其他设计的整体印象不同;即对于购买相关产品的人群,这些区别是否是清晰、明显、易识别的。

理事会条例、实施条例网址链接:
http://oami.europa.eu/ows/rw/pages/RCD/legalReferences/regulations.en.do

审查指南链接:
http://oami.europa.eu/ows/rw/pages/RCD/legalReferences/guidelines.en.do
广告位说明
pearlson  注册会员 | 2011-11-15 19:15:30

Re:申请欧盟外观设计的问题

idlejoe wrote:
欧盟外观不实审。你说的这种情况属抵触申请,在欧盟外观保护条例及审指中没有规定抵触申请会影响外观新颖性,只有申请日之前已经公开了的才影响新颖性。

根据理事会条例第5条,外观设计具有新颖性:只要在外观申请日或优先权日以前(或首次在欧盟境内公开日以前)为公众所知的设计中没有与之相同的设计(只在无关紧要的细节处有所不同的设计视为相同的设计)。

根据理事会条例第6条,判断外观设计是否有独创性:要看它给知情的使用者的整体印象是否与之前已经公开的其他设计的整体印象不同;即对于购买相关产品的人群,这些区别是否是清晰、明显、易识别的。

理事会条例、实施条例网址链接:
http://oami.europa.eu/ows/rw/pages/RCD/legalReferences/regulations.en.do

审查指南链接:
http://oami.europa.eu/ows/rw/pages/RCD/legalReferences/guidelines.en.do
如果属于抵触申请,即使获得授权,也很容易被他人无效吧?
di2c  注册会员 | 2011-12-6 06:12:00

回 pearlson 的帖子

pearlson:如果属于抵触申请,即使获得授权,也很容易被他人无效吧? (2011-11-15 19:15) 
发明专利和外观专利是两码事,该外观设计事先未在欧盟内披露就没事,除非这个外观设计是为了产生特定的技术效果而设计,不过这就不是在先权利方面的问题了
pearlson  注册会员 | 2011-12-6 23:41:20

回 di2c 的帖子

di2c:发明专利和外观专利是两码事,该外观设计事先未在欧盟内披露就没事,除非这个外观设计是为了产生特定的技术效果而设计,不过这就不是在先权利方面的问题了 (2011-12-06 06:12)
通常,一个产品的外观设计除了具有装饰效果外,肯定也会有一定的功能即技术效果,这种结合似乎不太容易分割开来吧?
di2c  注册会员 | 2011-12-7 05:03:29

回 pearlson 的帖子

pearlson:通常,一个产品的外观设计除了具有装饰效果外,肯定也会有一定的功能即技术效果,这种结合似乎不太容易分割开来吧? (2011-12-06 23:41)
外观设计专利不涉及任何技术领域,产品只有在技术效果和外观能分开的前提下才能符合取得外观专利保护的根本条件
pearlson  注册会员 | 2011-12-7 10:12:52

回 di2c 的帖子

di2c:外观设计专利不涉及任何技术领域,产品只有在技术效果和外观能分开的前提下才能符合取得外观专利保护的根本条件

(2011-12-07 05:03)
用一个例子来探讨,碗或盘子,都有盛饭菜的功能,外形为圆形的碗或盘子是现有设计,假如将碗或盘子的外形设计为蝴蝶形,同时也假设这个蝴蝶形的碗或盘子在申请外观设计注册前没有在市面上出现过,蝴蝶形的碗或盘子也具有盛饭菜的功能,那么这个蝴蝶碗或盘子是否能申请外观注册?
di2c  注册会员 | 2011-12-8 06:49:40

回 pearlson 的帖子

pearlson:用一个例子来探讨,碗或盘子,都有盛饭菜的功能,外形为圆形的碗或盘子是现有设计,假如将碗或盘子的外形设计为蝴蝶形,同时也假设这个蝴蝶形的碗或盘子在申请外观设计注册前没有在市面上出现过,蝴蝶形的碗或盘子也具有盛饭菜的功能,那么这个蝴蝶碗或盘子是否能申请外观注册? (2011-12-07 10:12) 
当然可以,碗或者盘子设计成蝴蝶形与否并不影响它们盛饭的功能
pearlson  注册会员 | 2011-12-13 10:00:00

回 di2c 的帖子

di2c:当然可以,碗或者盘子设计成蝴蝶形与否并不影响它们盛饭的功能 (2011-12-08 06:49)
谢谢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