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说的有问题,实施例三绝对有专利性,尽管其的拉环什么的是现有技术,但其达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即运输过程中不会轻易破坏隔挡片-----只需要继续将盖往下拧即可将调味剂掉入瓶中,这就是有创造性呀.即通过现有的技术的组合达到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是应该有创造性!
实施例二,首先肯定有新颖性,因为现有技术中没有一样的东西;创造性判断时,现有技术及现有技术的结合也没有给出得到实施例二的启示,也有创造性!
我在考试时,也是实施例一和二合案写的,因为都有盖栓及顶盖上都有孔这两个特定的技术特征,所以可以上位,但只是我没有上位概括好,我的上位的关键部分就是:顶盖上有孔(5),盖栓通过该孔(5)穿入顶盖并在外力作用下能作上下运动使得将隔挡片(4)破坏.
然后是实施例一和二分别是从权,再将腔室的两个从权都是引用:\"权1.2或3\"
实施例三是分案申请的,反正三个实施例我个人感觉就是必要技术特征很多,但基本是抄说明书.
但最难过的是,那个商业秘密,我还有几分钟交卷了,我一看,要想保护材料,材料的成分肯定要公开呀,而且只能申请发明呀,所以就写了必须要公开才行,不然就是缺少必要特征或权利要求不清楚,但现在一看其他考友写的,知道自已傻了,这10分一分也拿不到了!
在答第二题时,我就后侮了,因为在5号晚上,我还特地看了一下打火机的案例,但只是一眼看过去,没有细看,,不然今年就有希望通过这考试了,打火机的必要技术特征也很多,也有两个实施例,也要上位概括一下,
总体感觉今年的撰写是很难,一是无效请求10多年没有考了,二是第二题的概括和必要技术特征多,所以真正严格判卷,通过的人只能是10-12%----我个人的感觉,不知道其他考友的看法-------,我在想是不是像衣架那年,实务会不会降分至85呢,那么又有一太部分人能通过了!
最后也写这么多了,请斑主给我一分,也好可以看看上锁的贴子,先谢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