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我今天撰写时的思路,欢迎探讨:
第一和第二实施例合案申请(1),第三实施例单独申请(2)。
(1)的权利要求:
权1:特征在于:栓盖,顶盖孔,控制栓体相对于隔膜片运动的运动机构。
权2:引权1,特征在于:常态时,栓体尖部与隔膜片不接触,调整运动机构使栓体向下运动时,尖部穿透隔膜;再调整运动机构向上运动时,隔膜留下破损。
权3:引权2,特征在于运动机构如实施例1
权4:引权2,特征在于运动机构如实施例2的弹簧
权5:引权4,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卡环。
(2)的权利要求:
权1:一种饮料瓶,特征在于常态时瓶口顶部与隔膜片不接触,旋转瓶盖使其向瓶身继续运动是,破坏隔膜片
权2:特征在于还包括卡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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