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题
无效
1、优先权不成立,原因:所述隔层不是同一样东西,技术方案不一样,(一个可溶,一个不可溶,考虑是否相同的主题要考虑4个相同,技术领域,技术方案,技术问题,技术效果,考虑是否享有优选权看优先权副本整篇文章,不能仅看其文字部分,文字描述是一致的,实质上是不同的,一个不用戳破,一个要戳破,保护的技术方案不一样,但其隔层的技术方案,解决的技术问题,产生的技术效果还是有区别的,故不能享有其优先权)解决的技术效果不一样,故不是相同的主题,所以对比文件1(附件2)是现有技术,可以评价其新颖性和创造性。
2、权1对于对比文件1没有新颖性,原因,隔层的作用相同,退一步讲,对比文件2(附件3)结合对比文件1没有创造性。
3、权2是权1的从权,附加特征部分已经被对比文件2公开,也没有创造性。
4、权3没有写明顶盖可弯曲,只有戳开的部件是实现不了戳开功能的,缺少必要技术特征,得不到说明书支持。
5、多项引多项,导致保护范围不清楚。
综上所述,全部无效。
第二题
撰写
1、实施例1和2合案
2、权1区别特征是孔、塞栓及塞栓向上运动和向下运动装置。(塞栓向上运动和向下运动在交底书中用交代功能,不写的话解决不了容易破的技术问题,也不清楚是怎么样运动的,缺少必要技术特征)
3、权2实施例1的技术方案
4、权3实施例2的技术方案
5、从权腔室部分(2条)
6、方法权利要求
7、从权1实施1的方法
8、从权2实施2的方法
合案理由:特定技术特征:孔、塞栓及塞栓向上运动和向下运动装置。
分案
1、实施例3的技术方案,特定技术特征:拉片
2、从权若干
3、实施例3的技术方法
分案理由:特定技术特征不同,无单一性,故分案。
分案装置和方法合案理由:拉片
简答题:不需要公开
上述是本人的答案简述,欢迎来批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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