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tansuyuan 先生的回复,也来说几句:
专利保护是对新的技术思想进行保护的。如果如你所述,结构和原理均没有变化,那么可以认为此主题并不包含新的技术思想,因此并不符合专利授权的条件。
然而,很多时候情况并非如此,即,“表面上仅仅上设备尺寸的变化,但实质上可能有技术思想的根本不同”。举例来说,设备的尺寸包括多种情形,设备各方面尺寸的同比例变化,设备各维度的尺寸以不同的比例发生变化,设备的各个部件之间的相对大小比例发生变化,设备的尺寸变化导致与其应用环境/对象之间的相对尺寸发生变化以至于相互作用关系发生变化,这些变化如果能带来技术进步的话,则有可能具有专利性。
至于权利要求的撰写,则无一定之规,体现导致技术进步的关键技术点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