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2007实务撰写的意见中是否有必要核实优先权问题?

2011-10-3 06:06
14753
《专利代理实务应试指南及真题精解》(欧阳石文、吴观乐编著)一书关于2007年实务真题的解答中提到,参考答案中有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核实优先权的内容。

对于此点,本人有以下疑问求教各位:

(1)答题须知中明确:应试者应当接受并仅限于本试卷所提供的事实,应将对比文件视为真实、公开的专利文件。

(2)对比文件1已公开并授权,说明书中标注了优先权日

在上述前提下,是否还有必要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核实优先权是否成立?如果出现类似问题,在答案中没有提出核实优先权是否会扣分?

  欢迎各位讨论、指点。
分享到 :
0 人收藏

3 个回复

倒序浏览
icbchb  注册会员 | 2011-10-3 08:05:04

Re:2007实务撰写的意见中是否有必要核实优先权问题?

我也看这本书,吴老在这页的最下面用小字解释了你的疑问
广告位说明
pkuwo  新手上路 | 2011-10-3 17:36:41

Re:2007实务撰写的意见中是否有必要核实优先权问题?

我也注意到书下面的解释。我的理解是,在答题须知的前提下,没有必要再核实优先权了,参考答案本身存在问题,不知这样的理解能否得到赞同。当然作为考试,加上上述核实的内容并不会扣分。
icbchb  注册会员 | 2011-10-4 06:50:15

Re:2007实务撰写的意见中是否有必要核实优先权问题?

pkuwo wrote:
我也注意到书下面的解释。我的理解是,在答题须知的前提下,没有必要再核实优先权了,参考答案本身存在问题,不知这样的理解能否得到赞同。当然作为考试,加上上述核实的内容并不会扣分。
但是不写就会扣分,我个人观点就是不要轻易怀疑参考答案,出现怀疑参考答案正确性一般都是自身的理解出现偏差了,不管有什么问题,按照参考答案的思路来就不会被扣分,其他不用管,因为咱们这毕竟是考试,不被扣分是最重要的,不要想太多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