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请教关于本国优先权

2011-9-27 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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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题,关于本国优先权问题,在后申请的权利要求只在在先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有记载,说明书没有记载,即该权利要求未得到说明书支持,那么在后申请的该权利要求可否要求在先申请的优先权?先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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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amsal  注册会员 | 2011-9-27 14:30:32

Re:请教关于本国优先权

专利法29对优先权要求的条件规定为3个:同样的发明创造;时间(12或者6个月);申请号。这里“同样的发明创造”类似于操作上类似于新颖性判断。
而26.4是用于对新申请审查。
建议思考法律问题用要件思维,当然这需要基本知识扎实。
楼上其实也提到了优先权请求的重要的权能:在发明点很重要情况下,当重要的试验还没有完成又需要尽快申请以对抗竞争对手,可以考虑先要个申请号,然后再通过要求优先权的方式完善实施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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