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外观专利的问题
tansuyuan wrote:
应该可以作为一件专利申请。由于组合的关系不是唯一的,所以要以每个组成部件的外观作为对象。
祥见审查指南第4部 复审和无效申请的审查
第5章 5.2.5.1组件产品 谢谢指教!
1、按审查指南5.2.5.1所述,应该是将AB两个构件分别提交六面视图,然后再提交几个组合状态的立体图。相应的简要说明写为:设计1为构件A,设计2为构件B,设计3为构件AB的第一种组合......,对吗?
2、在填写请求书时,这样的组合产品是否需要填写请求书中的“第17项成套产品”呢?
3、如果构件A有一个相似外观,该怎样处理比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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