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国防专利的解密

2011-9-16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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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专利的解密,是向国防专利局提出,还是向专利局提出后再由专利局移交给国防专利局?还是上面两种途径都可以?

审查指南 第五部分 第五章 5.解密程序中,只规定了专利局的解密程序,
那么“国防专利的解密”情形没有规定,请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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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ngkuiheng  注册会员 | 2011-9-25 22:41:38

Re:国防专利的解密

<国防专利条例>第六条   在国防专利权保护期限内,由于情况变化不需要继续保密的,国防专利局有权作出及时解密决定。被授予国防专利权的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统称国防专利权人)对其国防专利可以根据情况的变化随时请求解密。凡请求解密的,应当提出解密请求书送交国防专利局审查决定;属于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还应当附送原确定密级机关的意见的文件副本。国防专利局应当将解密的决定在该局出版的《国防专利内部通报》上刊登,并通知国防专利权人,同时报告中国专利局,将该国防专利转为普通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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