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69题
某一无效宣告请求人于2000年2月1日针对一项专利权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同时提交了证据1。在5月7日,又找到涉及新事实、并且更具说服力的证据2。代理人的以下答复哪些是正确的?
A请求人可以主动撤回第一次的无效宣告请求,以证据2为事实,重新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B请求人可以将证据2提交到专利复审委员会,要求与提出无效宣告请求提交的证据1一起审理 。
C请求人必须在口头审理之前将证据2提交到专利复审委员会,否则合议组对证据2可以不予考虑。
D请求人只能等到第一次无效宣告请求审理结束,才能以证据2为事实,重新提出第二次无效宣告请求。
杨立的书里给出了E,请求人可以证据1、2为事实,重新提出一项无效宣告请求,并请求合并口头审理 。
我觉得A也没错,大家觉得呢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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