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关于存在翻译错误的文献能否作为对比文件

2011-9-7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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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做一个驳回决定,是关于新颖性的。审查员引用一篇对比文件,是一篇普通发明,申请人是外国人,这篇对比文件在翻译成中文在中国申请专利时将某个化合物翻译错了,而错误翻译后的这个化合物恰恰破坏了本申请的新颖性。从这篇对比文件(中文)来看,错误的翻译从技术上看不出有什么矛盾的情况下,是不是就只能承认新颖性被破坏了(即使这篇对比文件的申请人没有真正想公开这样一个化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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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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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lyxu82  新手上路 | 2011-9-9 01:22:33

Re:关于存在翻译错误的文献能否作为对比文件

怎么没有人指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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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llyxu82  新手上路 | 2011-9-9 01:26:25

Re:关于存在翻译错误的文献能否作为对比文件

我感觉如果真的因为对比文件的错误的翻译而被认定本申请缺乏新颖性,是不是有失公平的原则啊。申请人努力研究发现该化合物的新的特性而应用于组合物中,却由于翻译错误使得没有想真正公开的组合物破坏了新颖性。这应该不符合专利法平衡申请人与大众的利益的宗旨吧
liubin20020124  专利代理人 | 2011-9-9 05:53:06

Re:关于存在翻译错误的文献能否作为对比文件

首先我觉得翻译错误的话,肯定要跟审查员争辩,根据化学技术词典、工具书或教科书关于该化合物的翻译作为证据,指出对比文件所公开的内容。其次,如果是翻译错误的话,应该在该对比文件中能找出矛盾的地方,两种不同的物质性质应该有所不同吧,这也能推导出对比文件并没有公开本申请。
phil0909  注册会员 | 2011-9-9 17:00:51

Re:关于存在翻译错误的文献能否作为对比文件

这个绝对不能承认啊,必然要争辩。新颖性的比较是技术方案的比较,而不是字面记载的比较。本申请的化合物本身并没有被对比文件所公开。这种情况下审查员多半没有核对过原文,你只要提交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翻译错误,应该是很有机会的。如果对比文件是PCT,在进中国时翻错了,那我觉得你肯定可以争辩成功。

现在的问题是你说了对比文件是普通申请,那么并没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原文可以作为参照,而且从技术上又看不出什么矛盾之处,那么你怎么证明这是个翻译错误。也就是说,你怎么证明外国同族申请的记载是对的的而中文本是错的
mollyxu82  新手上路 | 2011-9-9 17:52:59

Re:关于存在翻译错误的文献能否作为对比文件

谢谢两位的指点。我感觉翻译错误是能够证明的,因为可以到专利局调该对比文件的卷,这样可以看到其外文原文,这样就完全可以证明其具有翻译错误。但是,问题是即使证明具有翻译错误,而公众通过该对比文件,确实已经知道了该组合物的方案,那么是不是也破坏新颖性了呢。
wangyiyi  注册会员 | 2011-9-13 23:55:02

Re:关于存在翻译错误的文献能否作为对比文件

新颖性肯定破坏了,只要在先文件公开了就会破坏在后申请的新颖性,除非这种公开是专利法明文规定的不破坏新颖性的那几种情况。然而lz所说的情形并不属于这几种例外情况。也就是说这种公开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是蓄谋已久还是歪打正着,只要公开了,只要不属于法定例外情形,就必然破坏在后申请的新颖性
bloodstone  注册会员 | 2011-10-10 07:40:43

Re:关于存在翻译错误的文献能否作为对比文件

wangyiyi wrote:
新颖性肯定破坏了,只要在先文件公开了就会破坏在后申请的新颖性,除非这种公开是专利法明文规定的不破坏新颖性的那几种情况。然而lz所说的情形并不属于这几种例外情况。也就是说这种公开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是蓄谋已久还是歪打正着,只要公开了,只要不属于法定例外情形,就必然破坏在后申请的新颖性

楼上说的很清楚了,只有技术方案而非表面文字被公开的情况下,才不具有新颖性
changeup  中级会员 | 2011-11-4 01:54:46

Re:关于存在翻译错误的文献能否作为对比文件

并非毫无希望。审查指南中指出,如果对比文件中披露的化合物在申请日之前公众无法获得,则不能用其作为对比文件评价新颖性和创造性。
但是要证明上述不可获得,是非常困难的。要证明一个东西有能得到相对容易,证明一个东西绝对得不到是不可能的。能做到的就是尽可能的举证现有技术无法得到该披露的化合物。
另外估计在审查员那里是绝对说不通的,准备复审吧,复审委的水平较高,对于这个问题可能会有不同的考虑方式。
changeup  中级会员 | 2011-11-4 01:56:55

Re:关于存在翻译错误的文献能否作为对比文件

具体可以参见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10章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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