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利用设备专利来保护产品,是间接保护产品,侵权赔偿的评估,是以设备的销售盈利情况进行计算的,与该产品的销售量无关。
2、当,仅仅申请设备的专利时,注意该申请文件有可能破坏该产品专利申请(如果未来你打算就产品申请专利时)的新颖性或创造性。
3、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来保护你的发明创造,均要从是否易于侵权举证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撰写权利主张。从大的方面讲,产品的制造方法较之其他较难取证。
4、你说,“合成了一种新的物质,但是量太少了,目前只得到了物质的晶体结构而已,无法提供其他用途参数”。
首先,能否专利申请,于你是否具有精确地“用途参数”无关。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可以断定,你已经具有了该合成物质的基本合成方法、元素和基本试验参数,虽无法准确提供其他用途参数,也可能你的实验参数不十分准确,但你对对这些参数也有一定的范围预测。如果是这样,你就已经具备了专利申请的条件,可以考虑专利申请了。我不建议你等,如果在你等的过程中,别人在先申请了专利,你就后悔莫及了。申请了这份专利后,如果,又获得了进一步的、更精确用途参数时,可以考虑进一步申请新的专利。
不知我的答复对你是否有帮助,供参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