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关于外观设计的
sunnyrain wrote:
①不允许,审查指南规定相似外观设计,或者成套产品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或者的意思是选择其一。可以分案申请。
②不用划去,这不是要求保护的地方。
这是个人意见,请指教。 “要求保护的地方”怎么理解啊,是在简要说明里说明?还是说像生产厂家、地址这些,本来就不是固定不变的,所以一般在考虑保护的时候是不是都不与考虑,但是既然是以图片和照片为准,那上面的所有内容都应该算在里面了。那这样的话,外观不是很容易被人钻空子;在判断相似性的时候不是就很麻烦吗? 哎,才开始弄外观,好多地方都不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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