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流程] 关于外观设计的

2011-8-28 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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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①如果我在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中的外观设计图片为设计1和相似的设计2,其中设计1和设计2又分别为成套产品的设计,这种情况允许吗?如果不允许是被要求分案,还是删除其中的一个设计?
②如果我的多项相似的外观设计,比如酒的瓶贴,只是年份不同,酒精度不同,那我可以只在一项中请求保护吗?是不是把表示年份的地方,用双横线划去就行?像厂家名称,地址,这些是不是也要用双横线划去,不划去,如果侵权判定的时候是不是会考虑进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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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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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nyrain  新手上路 | 2011-8-28 08:48:51

Re:关于外观设计的

①不允许,审查指南规定相似外观设计,或者成套产品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或者的意思是选择其一。可以分案申请。
②不用划去,这不是要求保护的地方。
这是个人意见,请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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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king  注册会员 | 2011-8-29 07:10:26

Re:关于外观设计的

sunnyrain wrote:
①不允许,审查指南规定相似外观设计,或者成套产品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或者的意思是选择其一。可以分案申请。
②不用划去,这不是要求保护的地方。
这是个人意见,请指教。
“要求保护的地方”怎么理解啊,是在简要说明里说明?还是说像生产厂家、地址这些,本来就不是固定不变的,所以一般在考虑保护的时候是不是都不与考虑,但是既然是以图片和照片为准,那上面的所有内容都应该算在里面了。那这样的话,外观不是很容易被人钻空子;在判断相似性的时候不是就很麻烦吗? 哎,才开始弄外观,好多地方都不懂。
mmcelery  注册会员 | 2011-8-30 01:21:22

Re:关于外观设计的

个人认为,图案上面的生产厂家、地址并非外观专利保护的范围内,外观专利主要保护的是图案,颜色、形状及其组合,判断相似时,可能主要是判断对方使用的标贴的图案颜色形状及组合与你所申请的外观专利的近似度,简单的替换生产厂家、地址并不会当然不侵权
liking  注册会员 | 2011-8-30 17:33:54

Re:关于外观设计的

mmcelery wrote:
个人认为,图案上面的生产厂家、地址并非外观专利保护的范围内,外观专利主要保护的是图案,颜色、形状及其组合,判断相似时,可能主要是判断对方使用的标贴的图案颜色形状及组合与你所申请的外观专利的近似度,简单的替换生产厂家、地址并不会当然不侵权
哦,又知道一点,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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