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作为国内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是一案两申中的发明。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的差别在于某一技术特征的数值范围的改变。不知道这种情况一案两申中的实用新型专利是否会导致在后申请不能授权。

如果会,有没有解决方法。

谢谢!
分享到 :
0 人收藏

7 个回复

倒序浏览
real_alu  注册会员 | 2011-8-23 18:52:14

Re:作为国内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是一案两申的发明

你认为在后申请不能授权的驳回理由是?
广告位说明
connie123  中级会员 | 2011-8-23 19:51:41

Re:作为国内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是一案两申的发明

一个办法是:
如果两申现在各有效、那作为国内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就写成2个就好了.
作为基础的、不限于一个.

应为提出了在后申请、在先的发明申请也不会被审查了.那也不存在必须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情形.

大家觉得怎样?
connie123  中级会员 | 2011-8-23 21:15:10

Re:作为国内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是一案两申的发明

嗯、订正.
写了两个基础好像不妥. 一个可能己经授权了. 即使在后申请提交后才有实用新型权的、也是没用.

不是同日的两个相同申请. 授予在先的. 那楼主的在后申请是不是白搭啊?
老杨同志  金牌会员 | 2011-8-23 23:41:25

Re:作为国内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是一案两申的发明

在后申请享有在先申请申请日作为优先权日,因此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相同的部分不会因为实用新型而丧失新颖性,但是如果在后申请与在先申请相同的部分同已授权的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有重合的,例如独立权利要求一致,只是从属权利要求不同,那么恐怕会有一个选择和放弃的问题。
connie123  中级会员 | 2011-8-24 19:33:24

Re:作为国内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是一案两申的发明

我担心的是没得选择.
同日申请、两个相同独立权利要求、只能选择一个.
而现在问题中实用新型与在后申请不具有相同的申请日、所以没得选择.只能拥有实用新型.
兰沁  新手上路 | 2011-8-25 08:03:53

Re:作为国内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是一案两申的发明

谢谢老杨同志和connie123

我也是担心没有选择的机会,因为优先权只是新颖性判断的时间点而已,申请日还是不同的,也不存在提出同时申请实用新型的声明。

而且实用新型现在已经是授权了。

是不是这种情况下就没有要求国内优先权的意义了?作为新申请的话又肯定是没有创造性的。翻遍指南没查到这种情况的特别说明,莫非是个死局?纠结啊。
connie123  中级会员 | 2011-8-27 07:17:11

Re:作为国内优先权基础的在先申请是一案两申的发明

如果在后申请有所改进,有与国内基础申请不同的权利要求,有意义。这时, 创造性的判断不受在先申请的影响。
至于相同的权利要求,可能只能用指南中的相同发明的处理原则了。
也许,为了普度大众,果汁局觉得有必要另立规矩。要不,不能充分发挥一日两申请的功能。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兰沁

新手上路

积分: 16 帖子: 8 精华: 0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