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商标代理人,我们上海通翰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成立不到一年的时间,因没有经过商标局的专业培训,公司不在北京,文件都是通过邮寄。而在之前的代理公司都是流程办公,所以半年里,我们碰到了许多商标局发文的不与受理案子,所以特发帖拿出来给大家分享和大家请教学习!
不予受理,一、给客户造成损失。二、客户面前我们很不专业,丧失信任。
商标代理工作需要代理人够仔细够严谨,太多不与受理都是可以规避的。废话不多说,先上案例:
1、商标变更, 委托书中委托人与加盖公章不一致(汗,委托书委托人写成了变更前,囧)
2、商标变更,所附文件不能体现名义的前后变更关系(NND ,工商局的最终核准变更版权较多,上面居然没有写到变更前的公司名称,后付送两份材料,一份预先核准,一份最终核准)
3、商标许可,商标申请书中“是否再许可”一栏填写有误,不与受理(应该是填“否”)
4、委托书未填写委托日期
5、肖像商标没有相关权利人授权许可的证明文件,或者公证文件
6、转让合同要求公证。
7、申请人未签字
8。。。。。。。代补充,时间有限,可能今后还会有更多的问题出现。相信大家也碰到了不好棘手问题,所以为了我们少走弯路或者给客户减少损失,您的经验对我们来说尤为重要,静待学习!
请大家积极参与,碰到的各种不予受理的案子与我们进行分享!增强大家的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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