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新闻] sipo:关于启用专利审查质量投诉平台的通知

2011-7-25 0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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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专利审查质量投诉平台的通知

http://www.sipo.gov.cn/tz/gz/201107/t20110722_612641.html

为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对专利审查质量的投诉意见,持续改进审查质量,我局设立了专利审查质量投诉平台(下文简称“质量投诉平台”),于2011年7月22日正式投入使用。   

  质量投诉平台网址为:http://sczlts.sipo.gov.cn

  社会公众可以注册用户或者匿名的方式,登陆质量投诉平台,就专利申请受理、三种专利初审、发明专利实质审查、复审、无效审查以及事务处理等专利审查全流程中出现的审查质量问题,进行质量投诉。质量投诉提交后,我局将及时受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投诉的处理和答复,将答复意见告知投诉人。投诉处理过程中,注册用户可登陆质量投诉平台查询投诉的受理和处理进度。

  审查质量投诉不能代替答复相关专利申请的审查意见,也不能代替启动相关法定程序。如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及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依法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复审或无效请求、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我局对审查质量投诉的处理意见,仅代表对投诉问题的解释或说明,不属于行政决定或审查意见,不具有法律效力。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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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疑  注册会员 | 2011-7-25 16:54:52

Re:sipo:关于启用专利审查质量投诉平台的通知

这真是好事
经常能收到审查员完全莫名其妙的OA
如果是OA1,可以认为是审查员检索不到对比文件,又必须发出OA,所以不得已而为之。
但是有时候OA2审查员还会坚持这种莫名其妙的理由。
比如我就遇到过:审查员提出了2篇对比文件,认为根据这两篇对比文件本领域内技术人员很容易想到A,又通过A很容易想到B,而B是与权利要求1中的区别技术特征等同的。这明显是违背了“避免事后诸葛亮”原则的。而审查员居然会在2次OA中都坚持这种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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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nnypeng  新手上路 | 2011-7-26 05:27:40

Re:sipo:关于启用专利审查质量投诉平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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