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问题] 权利要求书中能否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的图号

2011-7-19 00:38
23821
例如在权利要求书中有这么一句话:“如图3所示,a=S*tan(Q)、b=y+x”,在权利要求书中这句话是否允许这样写。图3是说明书附图中的第3幅图的图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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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baojie  注册会员 | 2011-7-22 01:18:11

Re:权利要求书中能否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的图号

专利法细则第二十条:
     权利要求书应当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保护的范围。
  权利要求书有几项权利要求的,应当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
  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应当与说明书中使用的科技术语一致,可以有化学式或者数学式,但是不得有插图。除绝对必要的外,不得使用“如说明书……部分所述” 或者“如图……所示”的用语。
  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可以引用说明书附图中相应的标记,该标记应当放在相应的技术特征后并置于括号内,便于理解权利要求。附图标记不得解释为对权利要求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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