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ls0 wrote: 看来大配方不行了,以实施例为基础写范围小的权利,当然不能重新概括,否则超范围。
cqlvpeng wrote: 不知道可不可以重新提申请
阡陌小七 wrote: 嗯,谢谢指点~ 不过悲催的是该申请文件中实施例的内容也同样是公开不充分的缺陷。[s:3]
helz_heq wrote: 说明书里是否含有”碱溶液溶质的重量百分比为1-3%,剩余为水“之类的意思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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