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人的维权在中国为什么这么难?!
(致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公开信)
尊敬的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您好!我是“无刷自控电机软启动器”发明专利权人翟佑华,2008年本人发现河南辉县一家企业仿冒本人专利,于是开始了我的专利维权行动。专利官司从成都中院打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从专利复审委员会打到北京一中院。本专利权人已出了八次庭(含三次口审),仅代理费、取证费、公正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就花费了30余万元。
成都中院和四川高院均判决侵权罪名成立。但侵权人于2009年5月就本专利提出了第一次无效请求,并在该案口审后的第七天(2010年1月14日),找到了前复审委正部级专利审查研究员张荣彦,提出并递交了第二次无效请求。该代理人利用其在复审委的权威和人脉关系、利用“忽悠+蒙+出尔反尔+偷换概念”的手段,迫使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了第15243号专利无效宣告决定书,将本专利权全部宣告无效。其后,侵权人申诉到最高人民法院,请求撤消四川高院的终审判决,使本专利权人的维权变得遥遥无期。
张荣彦为表现自己的“能力”,于2011年3月28日,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二届专利论坛上,宣读了名为《从一案例看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审批及对后续程序的影响》的“学术论文”,且公开教训审理本专利的专利申请审查员和人民法官。因15243号决定书是通过不道德的手段得到的,本人不服,起诉到北京一中院。该案审判长于2011年5月10日仅审理半小时就当庭宣布撤消该决定,创造了专利行政诉讼的一个“奇迹”。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是中国唯一能制定《专利代理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管理引导全国专利代理人的机构。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2011年会第二届专利论坛本是全国专利代理人最高学术论坛,本应倡导全国专利代理人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在执业活动中尊重事实,坚持原则,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而不应成为前复审委正部级专利审查研究员采用“忽悠+蒙+出尔反尔+偷换概念”的手段无效本人专利表演的“戏台”。
极少数食品制造商失去了职业道德,造成了中国人民在物质生活极大丰富的今天,感到“吃”的危机。专利代理人如失去了职业道德,将会使专利权人对法律的公正失去信心。
在本专利权人看来,中国不缺少专利的法律和理解《专利法》的优秀专利代理人,而是缺少引导中国专利代理人: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在执业活动中尊重事实,坚持原则,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的“长效机制”。如将“忽悠+蒙+出尔反尔+偷换概念”作为一种“能力”,将会使专利代理人失去职业道德;将会使《专利法》变成“儿戏”,失去应有的尊严。
文字是记载发明的媒体,发明不是文字的游戏。《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发明人的利益,促进技术创新;而不是制造一个会采用“忽悠+蒙+出尔反尔+偷换概念”的手段解释专利无效审理过程中理由和证据、会捞钱的代理人。
为此,本专利权人对“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2011年会,第二届专利论坛”为前复审委正部级专利审查研究员“提供表演的戏台”表示强烈抗议!
专利仿冒者不可怕,因为我相信人民法官是公平、公正的;
可怕的是:前复审委正部级专利审查研究员采用“忽悠+蒙+出尔反尔+偷换概念”的手段支持仿冒者;
更可怕的是:现复审委纵容、支持前复审委正部级专利审查研究员采用“忽悠+蒙+出尔反尔+偷换概念”的手段;
最可怕的是: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第二届专利论坛成为宣传:“忽悠+蒙+出尔反尔+偷换概念”能力的“戏台”。
这将使中国专利代理人失去道德的标准,并将捞钱作为唯一追求的目标!
此致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
无刷自控电机软启动器专利权人:翟佑华
2011年5月18日
注:前复审委正部级专利审查研究员的论文名为《从一案例看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审批及对后续程序的影响》,该论文收集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2011年年会、第二届专利论坛《论文集》第77页至86页内,该论文的影印件及本人的相关答辩(《专利行政诉讼原告发言词》和《起诉书》),均收集在本人的博客http://zuh806-63.blog.163.com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