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菜鸟请教各大佬们:
最近被一专利一审答辩搞的头大,关键是这鬼东西(专利)公开之前,本人压根就没见过长啥样,撰稿人已经离职了,突然就扔下这一烫手山芋,一看那通知书,什么缺乏新颖性,没有创造性,其他权利要求也是问题多多,搞的不知从何下手啊,我的上帝!!公司里也没人知道什么,没搞过啊!唉,只能从专利法开始学起,现在知道答辩陈述书的格式要求了呵呵、、、
在此,本人想请教各位高手们点问题,恳请大佬们不吝赐教,甚是感激!说一下背景吧:
我们申请的专利和给的对比文件思路都差不多,是一个化合物的缓释微丸制剂,
1.申请专利:缓释微丸装胶囊,压片, 对比文件:缓释微丸装胶囊
2.申请专利&对比文件:原料预处理方式异同
3.申请专利&对比文件:所用微丸包衣成分不完全相同……
关于以上几点想具体问问:
(1)对比文件剂型只提到了胶囊,我们的是胶囊+片剂,是不就意味着不完全相同,具备一定的新颖性呢? (搜 了网上说只要不是完全一样怎么的都能整点新颖性出来呵呵)
(2)“原料处理方式异同,所用微丸包衣成分不完全相同”,关于这两点的不同,答复时可以做为创造性理由来说吗,当然原料处理的方式,和所用的不同的那一包衣成分是可以取得一定效果的呵呵
(3)“所用微丸包衣成分不完全相同”,关于这点,是不要把相同的那种从权利要求里删除啊?
(4)还有权利要求书里不能出现商品名这种东西,比如说Surelease,Opadry,可偶查了授权的专利有的呢,就是比如:乙基纤维素水分散体(如Surelease),这样就可以了吗?
……
暂时就先请教这些啦,实在有太多不明白,又不好说的太明白,你懂的呵呵,还请高人详解 !!
小女子在此先行谢过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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