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你们好,我刚刚到公司的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商标和专利相关事务。前几天我们公司有个商标被驳回复审了,我撰写了驳回复审申请书以后,EMS邮寄到了商评委。驳回复审申请书是2011.3.23日商评委收到的。我当时不知道发驳回复审申请书的时候,就要一起汇款1500元钱。结果到了2011.4.12日,我才通过公司财务部门汇款给了商评委。我的问题是:
1.商标驳回复审,汇款应该什么时候汇,有没有一个法定的期限?
2.汇款单的相关单据(原件或者复印件),是否要跟驳回复审申请书一起邮寄给商评委。
3.我这种情况,我自己认为汇款晚了很多天,是否申请会被商评委以没有缴费驳回?
4.我现在目前这种情况,有没有更好的处理方式,能平息这个问题。
以上问题,请知道的老师指点,在此先谢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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