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企业法务,最近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
一个在我国状态还处于审查中的PCT发明专利,查了WIPO的国际检索报告和USPTO的PAIR,发现都有新颖性和创造性的不利证据,且在5年内在各国家局均没有得到授权。我们的技术人员不知道此专利在我国是否能够申请下来,是否还需要做规避设计,怎么办?
如果等最终结果出来,会极大地延误研发周期,如果为避免侵权而做规避设计,预想的几种方案离该专利涉及技术方案性能效果差很多;如果进行许可谈判,又担心以后专利不能授权而当冤大头。处于三难境地了,特上来发帖求教~不胜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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