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实用新型属于下列哪种情况应予驳回的说法正确:
A.申请人请求保护的主题是一种产品及其制造方法,在审查员阐明实用新型对方法不予保护时,申请人拒绝修改权利要求及说明书,审查员应以此为由作出驳回决定;√
B.申请人请求保护的主题不具有实用新型授予专利的\"三性\"条件,审查员应以不具有\"三性\"的实质性条件,作出驳回决定;√
C.申请人在主动修改文件时,修改了原申请文件中的数据,增加了很多新数据,审查员在审查通知书已指出,申请人拒绝删除,审查员以修改超原申请范围作出驳回决定;√
D.申请人请求保护一种可移植新型转基因植物的装置,审查员以专利法不保护新的植物品种为由,作出驳回决定。
答案为AC。
为什么B不对呢?按照实施细则的第44条,关于实用新型的审查内容中,包括审查是否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款。
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难道是只审查新颖性和实用性,而不审查创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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