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序 知识产钱
知识产权法是中国所有法律中与国际接轨最为紧密的一个部门法,也是发展最快、最完善一个部门法。中国的知识产权法用二十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一百年的历程,很多人引以为傲,我却觉得有一些脸红--人家写一篇文章从构思到执笔再到修改用了十年,另外一个人看了觉得不错,随手抄来,少作修改,用了两天--我不觉得有什么好夸耀的。不过,话说回来,知识产权法的发展确有可能是引领中国法治进程最重要的动力。
农业社会的特点是小规模生产,很难形成垄断;工业社会的特点是大规模生产,很容易形成垄断;知识产品时代的特点是小规模生产,生产既是垄断。这种垄断地位是通过知识产权法来实现的。知识产品的生产会带来巨大的价值,要把这种价值变为财富,又是通过知识产权法的保护来实现的。
一国的发展水平是与他的知识产品生产能力相对应的,发达国家强一些,发展中国家差一些,所以要求保护知识产权的国家都是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才不会要求保护什么知识产权。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本来就什么产品要保护,外国的好东西干吗不拿来用呢?提知产保护的事岂不是傻瓜啦。况且,保护知识产权要有强大的国家实力做保障,弱国哪有这个能力呢?
生产力的发展使得一家工厂可以满足全世界的供给,但这种生产优势又很容易被生产成本优势所打破。我们现今的一些工厂已经向中西部甚至向东南亚国家转移,便是一个例证。但知识产品的生产能力正好相反,是真正的马太效应。随着中国实力的增强及与世界融合的日益加深,保护知识产权力度必然日益加大,知识产品所带来的财富也必然越来越多,知识产钱的时代来临了。 |